臺公布第二波陸資赴臺開放項目

2011-03-03 08:37     來源:中國臺灣網     編輯:程軼文

  中國臺灣網3月2日消息 臺當局經濟主管部門2日公布第二波開放大陸資金赴臺清單,其中備受各界關切的集成電路IC制造業(yè)、半導體封裝及測試業(yè),以及液晶面板等,將開放策略性引進大陸資金投資人得參股或合資新設。

  據(jù)臺灣“今日新聞網”報道,臺當局經濟主管部門負責人施顏祥今日傍晚召開記者會宣布,臺當局行政機構已核定“大陸地區(qū)人民來臺投資業(yè)別項目”修正案,包括開放制造業(yè)25項、服務業(yè)8項及公共建設9項,合計第二波共開放42項。加上已開放的205項,合計開放項目達247項。

  在制造業(yè)部分,施顏祥指出,第二波開放25項,累計共開放89項,占制造業(yè)細項的42%。在這波制造業(yè)開放項目中,染料及顏料制造、電池制造、風力發(fā)電設備制造等10項是無限制條件開放;橡膠及塑膠加工用機械設備制造等10項屬有條件開放,將開放大陸資金得參股投資現(xiàn)有事業(yè),但持股比率不得超過20%,合資新設事業(yè)持股比率則需低于50%,且不得對該投資事業(yè)具有控制能力。

  這波開放策略性引進大陸資金投資人得參股投資或合資新設集成電路制造業(yè)、半導體封裝及測試業(yè)、液晶面板及其零組件制造業(yè)、金屬切削工具機制造業(yè)、電子及半導體生產用機械設備制造業(yè)等5項。

  施顏祥表示,這5項產業(yè),大陸資金參股投資現(xiàn)有事業(yè)持股比率不得超過10%,合資新設事業(yè),大陸資金持股比率需低于50%,且對該投資事業(yè)不得具有控制能力,而大陸資金要投資這類項目時,需先提出產業(yè)合作策略,并經項目審查通過。(中國臺灣網 馮江)

延伸閱讀

訂閱新聞】 

更多專家專欄

更多金融動態(tài)

更多金融詞典

    更多投資理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