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商品交易所3月15日發(fā)布通知,公布實施《大連商品交易所焦煤期貨合約》和相關實施細則修正案。
據(jù)大商所焦煤期貨合約,焦煤期貨合約交易單位為60噸/手,最小變動價位是1元(人民幣)/噸,合約漲跌停板幅度為上一交易日結算價的4%,最低交易保證金為合約價值的5%,合約交易月份為1到12月份,最后交易日和交割日分別為合約月份第10個交易日和最后交易日后第3個交易日,交割方式為實物交割。
據(jù)交易細則和交割細則修正案,焦煤合約交易指令每次最大下單數(shù)量為1000手,交割單位為6000噸,個人客戶焦煤持倉和非交割單位整數(shù)倍持倉不允許交割。合約采用一次性交割,在合約最后交易日后,所有未平倉合約的持有者須以交割方式履約,同一客戶號下買賣持倉相對應的部分視為自動平倉,平倉價按交割結算價計算。
風險管理辦法顯示,合約月份雙邊持倉總量小于等于25萬手時,焦煤合約每手交易保證金為合約價值的5%,大于25萬手時為7%。持倉限額方面,當焦煤合約單邊持倉大于8萬手時,期貨公司會員該合約持倉限額不得大于單邊持倉的25%;非期貨公司會員和客戶的焦煤合約一般月份持倉限額為5000手,交割月前一個月第十個交易日起,非期貨公司會員和客戶均為1500手,交割月份非期貨公司會員和客戶均為500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