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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漳州:臺胞參與調解涉臺民商事案件糾紛240件

  時間:2010-10-12 16:35    來源:新華網福建頻道     
 
    新華網福州10月12日電(記者鄭良)自2009年3月福建漳州中級法院成立大陸首家涉臺案件審判庭以來,臺胞協(xié)助參與調解漳州法院各類涉臺案件110件、其他未進入訴訟程序的涉臺民商事糾紛130件;在審結的案件中77.6%調解撤訴結案,其中當事人自動履行53件,標的額達到2580萬元。
  這是記者從12日在漳州召開的全省法院調解工作經驗交流會上獲悉的。
  今年10月9日,臺商特邀調解員江和興參與調解漳州薌城區(qū)法院審理的某臺資企業(yè)與員工黃某的勞動爭議糾紛案件,最終力促雙方握手言和。
  江和興說:“在參與案件調解的過程中,我們從法院了解到,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障,經過多次溝通,臺資企業(yè)將離職手續(xù)、以前勞保和社保的手續(xù)給員工圓滿解決了。我們臺商從中也學習到了更多的法律知識!
  漳州是臺胞重要祖籍地和大陸臺商投資密集區(qū)。2009年3月,漳州中級法院在大陸率先成立涉臺案件審判庭。2009年8月,漳州市薌城、龍海、漳浦3個縣(市、區(qū))的人大常委會依照法定程序,任命江和興、陳隆峰等8名長期在漳州投資的臺灣同胞擔任漳州法院涉臺案件人民陪審員。
  漳州市兩級法院還聘請了20名臺胞擔任涉臺民商事案件調解員、監(jiān)督員、顧問,將涉臺案件調解、審理、監(jiān)督影響范圍擴大,讓擔任陪審員或調解員的臺胞臺商親自參與到案件的審理、調解中,參與審判過程監(jiān)督。
  “臺商對大陸法律相對不熟悉,通過臺胞陪審員或調解員來參與做他們的工作,使他們對大陸法院以及法律逐漸熟悉、信任,調解起來效果很好!彼G城法院涉臺庭庭長蘇海森說。(完)
 
編輯:馬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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