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政府性債務達3745億元 風險仍在可控范圍內

時間:2011-07-22 09:30   來源:新京報

  本報訊 北京市政府昨日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了政府性債務情況。

  受市政府委托,北京市審計局局長李穎津作2010年市級預算執(zhí)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

  審計結果表明,截至2010年末,市和區(qū)(縣)兩級政府性債務余額為3745.45億元。全部債務中,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3170.83億元,占84.65%;政府擔保債務279.02億元;其他債務295.6億元。

  李穎津表示,北京市在加大財政資金投入的同時,通過設立融資平臺公司多方籌資,有效彌補了地方財力不足,為經濟增長提供了資金保障。在債務資金投向方面,李穎津表示主要投向市政建設、土地儲備、軌道交通、公共事業(yè)等方面。

  政府性債務未納入預算

  對于審計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李穎津表示,部分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不健全,債務的舉借、使用、償還管理不到位。目前除地方政府債券和國債轉貸資金外,其他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尚未納入財政預算管理,北京市尚未制訂統(tǒng)一的政府性債務舉借計劃或債務收支計劃,而高校、醫(yī)院、公共事業(yè)單位等存在其他債務的單位未納入統(tǒng)計和監(jiān)控范圍。此外,部分政府性債務未按規(guī)定用途使用。

  北京綜合財力約5800億

  對于債務風險問題,李穎津表示,截至2010年末,與全市綜合財力相比,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率為61.71%,按照國務院下發(fā)的審計工作方案,處于可控范圍內。

  債務率是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和政府綜合財力的比率,北京市財政局副局長孟景偉表示,政府綜合財力包括政府一般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納入財政專戶管理的行政事業(yè)性收費以及中央地方的轉移支付等,北京市綜合財力大約為5800億。

  釋疑

  為何報告不點名?

  此次審計報告首次向人大常委會提供了31個部門預算執(zhí)行的審計情況,審計局負責人表示,將在經過2個月的被審計單位申訴期后,向社會公開對這些部門的審計情況。

  審計報告要點

  錢哪去了?

  13部門逾億元未上繳國庫

  在對31個部門2010年度預算執(zhí)行和決算草案情況的審計中,審計發(fā)現(xiàn),4個部門負責征收的4項非稅收入未能做到應收盡收,涉及資金4045萬元。13個部門執(zhí)收的行政事業(yè)性收費、取得的國有資產處置收益和有償使用收入1.01億元,未能及時上繳國庫或財政專戶。

  三家單位私設“小金庫”

  審計發(fā)現(xiàn)了一些資金效益不高的問題,由于項目前期論證不充分,無具體實施計劃,部分項目進展緩慢,造成13.55億元項目資金閑置。

  此外,審計還發(fā)現(xiàn),3家單位私放資金或私設小金庫,涉及金額397萬元。3家單位在項目承擔單位領取勞務費、補貼共計359萬元。

  李穎津表示,對私存私放資金和私設“小金庫”問題,依法依規(guī)對相關單位和責任人進行了處理處罰,審計提出了對責任人進行行政處理的建議。

  存在騙領失業(yè)保險基金情況

  審計部門對保障房和社;疬M行了審計。2010年,北京市籌集廉租住房保障資金50.85億元,支出15.21億元,新開工各類保障性住房22.55萬套,竣工5.58萬套,完成當年工作目標。

  在對保障性住房建設情況的審計中發(fā)現(xiàn),在申請資格審核過程中,對申請人家庭財產信息的真實性核查難度較大。由于房屋權屬信息不夠完整,住房保障部門與金融部門之間信息不共享等原因,對保障房申請人家庭住房、銀行存款和有價證券等個人財產信息真實性的核查監(jiān)管手段有限,一些家庭承租的住房租金明顯高于申報的資產和收入水平。

  在對2009年度五項社會保險基金管理情況審計中發(fā)現(xiàn),部分失業(yè)保險基金的申領、發(fā)放和使用不夠規(guī)范,存在多領補貼資金和擠占、違規(guī)使用補貼資金等問題。

  12部門2.87億元預算支出不實

  9個部門54個項目6.63億元支出預算編制不合理,5個部門2.76億元凈結余資金,有的閑置3年以上。

  6個部門通過多報在編人數(shù)和辦公面積,多申領經費684萬元。3個部門重復或虛報項目資金746萬元。

  25個部門2.4億元專項資金未按指定用途使用。其中,1.92億元被部門自行安排了項目,4861萬元被用于補充人員、公用等基本支出。

  12個部門預算支出不夠真實,涉及資金2.87億元。主要通過采取虛列支出方式,將資金劃撥到二級預算單位結存或轉至往來款掛賬。在工程尚未實施的情況下,提前支付工程款。審計還發(fā)現(xiàn)15個部門收支及資產負債決算不準確,不完整,涉及資金2.47億元。

  13個部門政府采購和招標指定執(zhí)行不到位,涉及資金1.96億元。7個部門違規(guī)從零余額賬戶向基本賬戶劃轉資金9632萬元。

  15個行政事業(yè)單位部門5148萬元固定資產賬實不符。4個部門未經批準出租、出借固定資產,涉及房屋面積7.97萬平方米,有的租期已達3年,租金一直未收回。

  錢怎么用?

  交通拆遷配套資金到位僅6.55%

  審計局對7條軌道交通建設項目跟蹤審計發(fā)現(xiàn),7條線路總長180.48公里,總投資估算1024.44億元,截至審計日,部分區(qū)縣應到位拆遷配套資金48.54億,實際到位3.18億,到位率僅6.55%,部分施工現(xiàn)場管理和監(jiān)理人員資質不符合要求,部分區(qū)縣未嚴格按照拆遷補償安置方案執(zhí)行,多撥付了拆遷補償款。

  審計提出上述問題后,地鐵建設單位表示對多申領的拆遷補償,承諾沖抵以后補償費用。

  新增建設用地資金使用率低

  對財政局組織市級預算執(zhí)行的審計發(fā)現(xiàn),存在預算安排不合理,審批不夠嚴格,影響財政資金效益的問題。主要是部分項目支出預算批復不嚴,造成項目預算執(zhí)行率不高,部分項目存在結余較大以及2009年預算資金尚未支出情況下,又繼續(xù)安排了2010年預算。

  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和農業(yè)土地開發(fā)資金兩項基金缺乏統(tǒng)籌,投向較單一,資金使用率不高,部分大額專項資金預算安排與實際脫節(jié),效益不高。

  9374萬土地開發(fā)資金存在問題

  審計部門對34個土地開發(fā)整理項目進行審計,建設總規(guī)模8.09萬畝。審計發(fā)現(xiàn)的主要問題是部分項目違規(guī)投招標和轉、分包,涉及資金9374萬元,部分項目資金閑置。

  李穎津表示,主管部門對正在施工項目進行了全面核查,已經著手研究土地開發(fā)整理項目實施規(guī)范,建立基本農田和耕地后備資源管理信息系統(tǒng)。

  75課題涉1.8億元未按期完成

  對2006年至2009年的科技專項資金的審計顯示,有75個課題未按期完成,涉及資金1.8億元。對2007年至2009年中關村科技發(fā)展專項資金的審計表明,共投入資金39.5億元。但存在著主要部分項目資金相互調劑使用,涉及資金1298萬元。個別項目執(zhí)行延期,資金結余0.17億元。部分利息收入和本金及投資收益,未編制年度預算。

  國企高管超標準領取薪酬

  審計局對部分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yè)財務收支進行的審計涉及資金總額1202億元。

  審計發(fā)現(xiàn),財務管理不夠嚴格,存在賬外資金或賬外資產。薪酬管理不規(guī)范,存在高管人員超標準領取薪酬,違規(guī)從所屬企業(yè)領取報酬的問題。

  對審計提出的問題,市政府責成主管部門督促整改,主管部門責令有關人員清退了超發(fā)薪酬,完善了國有企業(yè)境外薪酬管理辦法。

編輯:馬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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