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社保對賬單15日起郵寄個人 有異議可投訴

時間:2012-05-15 10:16   來源:京華時報

  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繳費信息對賬單從今天起將郵寄給個人。記者14日從市人社局獲悉,今年社保對賬單將新增醫(yī)療保險信息。

  北京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宣布,正式啟動2011年度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繳費信息對賬單郵寄工作,6月30日之前,全市703萬參保人員將陸續(xù)收到郵寄的對賬單。

  與以往不同,今年的對賬單上除了有養(yǎng)老、失業(yè)、工傷、生育保險繳費情況外,還增加了醫(yī)療保險繳費情況,首次成為“五險合一”對賬單,參保人可通過一張“五險合一”對賬單核對本人在北京繳納的五項社會保險繳費信息。

  教您對賬

  >>對賬

  參保人有異議可投訴

  在收到對賬單后,參保人要對2011年度個人繳費情況認真核對。如對所核對信息有異議且經(jīng)所在單位認可,應(yīng)在2012年12月31日前,由參保人所在單位持對賬單到所屬社保經(jīng)(代)辦機構(gòu)進行相關(guān)信息核對、修改或按有關(guān)政策規(guī)定與要求進行補繳。若參保人與所在單位對繳費基數(shù)有爭議,可及時到所屬社保經(jīng)辦機構(gòu)稽核部門投訴、舉報。

  >>網(wǎng)查

  可登錄網(wǎng)站查對賬單如果有參保人沒有及時收到對賬單,也可以通過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www.bjld.gov.cn/csibiz/)查詢、下載、打印。通過網(wǎng)站下載的對賬單樣式與郵寄的對賬單樣式完全一致,并套制了“北京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對賬專用章”,打印后即可使用。

  >>證明

  可作為買房社保證明

  據(jù)了解,由于車市、樓市的限購政策,社保繳費證明成了很多人購車、購房所必須開具的重要證明資料。而本市的社會保險對賬單即可直接作為個人的社會保險繳費證明。(記者 趙鵬)

編輯:王君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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