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兒賣女的父母,你該當何罪?

時間:2012-07-09 11:45   來源:廣州日報

  7月2日,公安部摧毀兩個特大拐賣兒童犯罪團伙,解救被拐兒童181名,抓獲犯罪嫌疑人802名。A級通緝犯邵中元被捕,其涉嫌拐賣100余名兒童。在此次行動中,公安部首次發(fā)現(xiàn)河北四縣診所醫(yī)生參與販嬰,他們?yōu)樨湅雸F伙做胎兒性別鑒定等工作,還幫助尋找買家和發(fā)展下線。(7月6日《新京報》)

  要是一般的拐賣兒童案破獲,公眾當然會熱情鼓掌;可具體到這起案件,人們卻不禁五味雜陳。這起案件的特別,其實倒不是小診所參與販嬰,即便是在正規(guī)大醫(yī)院,醫(yī)生幫助販嬰的新聞也不是沒有發(fā)生過。其最讓人難以接受的是,一般拐賣兒童案都是在父母不知情的情況下違法發(fā)生,親生父母為此苦苦尋親的感人故事數(shù)不勝數(shù);但是在這起案件里,這些孩子卻從尚未出生時,就被他們的父母親手賣掉,就像賣掉小豬小狗一樣。

  說實話,按照拐賣兒童犯罪來定性案件,看起來并不十分恰當。這里面,沒有一個孩子真正是被拐賣的,他們待在母親的肚子里和母親一起來到異地他鄉(xiāng),然后在異地他鄉(xiāng)出生并被直接買賣,他們的母親把他們丟在了這里,獨自帶著三五萬元帶血的錢回去了。說實話,這是孕婦自己在賣孩子,其他人都只是促成這筆買賣的中介人,這和傳統(tǒng)意義上的拐賣兒童犯罪有著本質的區(qū)別。雖然這些組織者和參與者肯定都是嚴重犯罪,但是那些不惜出賣骨肉的父母,其罪惡無疑要深重很多倍。

  古時候鬧大饑荒有“易子而食”的悲劇,但經濟社會高度發(fā)展的今天,依然有那樣一群人將偉大的孕育生命當做一次交易,這實在讓我們整個社會都為之蒙羞。也許,這些賣孩子的父母有著各種各樣的理由,比如貧窮、疾病、孩子性別不對等。但賣兒賣女在國人的觀念中一直是斷子絕孫的惡事。有善良的網友將問題的矛頭指向社會。可我想說,如果你無恥到連賣孩子的錢都掙,那誰也幫不了你。 

  孩子是被親生父母直接賣掉的,這使得此次破獲的大案善后難辦。181名被解救出來的兒童該怎么辦?在他們懵然無知的時候,他們的人生已經被其父母親自毀掉過一次;如今,警方的解救行動能給他們帶去光明和幸福嗎?目前,這些被解救的孩子都寄養(yǎng)在福利院里,并抽取血樣檢測DNA信息以尋找親生父母。根據法律規(guī)定,如果尋找親生父母未果,這些被拐賣的孩子將由福利院照顧。

  是的,按照法律的確應該這樣做;可是,這些可憐的孩子被他們的父母親手賣掉,他們的父母就是販賣他們的第一人販子。如果這些孩子已經擁有自我選擇的能力,他們會做怎樣的選擇呢?說實話,那些買他們的家庭盡管沒有血緣關系,但至少會給他們真正的愛;可是,這樣的愛在他們的人販子父母那里能找到嗎?

  某種意義上,對這些被父母賣掉的孩子來說,警方的解救很可能會成為一種二次傷害。如果可以的話,不如讓孩子們自己選擇去哪里生活;警方可以做一些工作,調查養(yǎng)父母以前對待孩子的態(tài)度,并在往后的工作中加強對這些家庭的關注和監(jiān)督,這也許要比只講法不講情的解救更好。 (舒圣祥)

編輯:許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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