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犯逃至緬甸終被擒,只有“認了”

時間:2012-07-31 09:12   來源:羊城晚報

  圖/春鳴

  武漢蔡甸區(qū)地稅干部黃某因吸毒和賭博欠了近200萬元債,為此,黃某以低稅點為誘餌,為人開具假稅票詐騙170多萬元。案發(fā)后,他輾轉(zhuǎn)逃至緬甸。公安機關(guān)在緬甸警方幫助下,終將黃某抓獲。當(dāng)黃某看到湖北警察時,十分吃驚:“這么遠你們都追過來了,我認罪”。(據(jù)《武漢晚報》)

  許多不法之徒,犯罪初期多抱有僥幸心理,自以為可瞞天過海,神不知鬼不覺。據(jù)《夢溪筆談》記載,宋朝隨州人李遙,殺人后逃亡外地。一年后,來至秭歸,在街上買了根拐杖。此時秭歸城恰好也出了樁命案,而李遙買的拐杖正是被害人的,李在街上行走時,又巧遇被害人之子。結(jié)果,李遙雖遠走異鄉(xiāng),卻因一根拐杖落入法網(wǎng)。

  黃某借稅局工作之便,為人開具假稅票,騙了當(dāng)事人,卻逃不脫法眼。以為潛逃國外便可躲過法律制裁,不料最終還是被警方緝拿歸案。這正是,天網(wǎng)恢恢,疏而不漏,古今皆然。(言者)

編輯:許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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