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癥村”稱謂何以“讓村民反感”

時間:2013-04-12 13:35   來源:新華每日電訊

  慎用文字是媒體責任感的表現(xiàn),不能只顧嘴上痛快,要考慮到文字描述可能對相關人群產生的傷害   

  最近有媒體報道稱,廣東省翁源縣新江鎮(zhèn)上壩村癌癥死亡村民呈增多趨勢,韶關市官方對此回應稱,大寶山區(qū)域環(huán)境污染雖成因復雜,但客觀存在,地方和企業(yè)要以媒體關注為動力,主動解決好歷史遺留問題和該區(qū)域污染防治問題。對于上壩村很多村民患癌癥死去的說法,當?shù)卣貞Q,死亡率沒有統(tǒng)計學上的顯著差異,癌癥村的稱謂“讓村民反感”。(4月10日《南方都市報》)

  “以媒體關注為動力主動解決問題”的回應,貌似客觀,其實都是在玩弄文字游戲和推卸責任。“成因復雜”和“歷史遺留問題”是在推卸責任,“水質符合國家標準”和“死亡率無統(tǒng)計學上的顯著差異”是在回避問題,“癌癥村稱謂讓村民反感”則是變相對媒體表達不滿。措辭中都是應對媒體的技巧,溫和得體,但巧妙修飾的措辭掩飾不住對實質問題的回避。

  當然,媒體并不意味著天然的正確和正義,媒體也是可以批評的。比如“癌癥村”的稱謂,確實存在問題。如今一些媒體在報道社會問題時,為了強化新聞效果,吸引更多的眼球,喜歡隨手拿來或造一個標簽概念貼上。某個村發(fā)現(xiàn)幾個艾滋病毒攜帶者,媒體就會聳人聽聞地命名為“艾滋病村”;某地查出幾個癌癥患者,媒體就會習慣性地貼上“癌癥村”標簽。這么做的原因很簡單。出了幾個艾滋病毒攜帶者,不一定有人關注,但冠以“艾滋病村”的符號,就有了渲染和驚悚效果。同樣,“癌癥村”也有這樣的渲染效果:一兩個人患癌癥不是新聞,一個村陷入癌癥恐懼才是新聞。

  但這樣的標簽存在多種問題,一方面缺乏明確的界定,容易讓人誤解。畢竟,“癌癥村”不是一個醫(yī)學概念,純粹是媒體構造出來的。用“癌癥村”形容癌癥問題之嚴重,卻不解釋為何該地區(qū)的癌癥出現(xiàn)率高于平均水平,不說明癌癥發(fā)生率達到何種水平才能稱之為“癌癥村”,恐怕不妥。

  另一方面,這種稱謂存在歧視,或會引發(fā)恐慌,讓人不舒服。“艾滋病”在我們的輿論語境中尚未脫敏,帶著濃厚的歧視意味,如果稱一個村為“艾滋病村”,外界將如何看待這個村,會給村民帶來多大的歧視壓力,那些健康者將有多強烈的恐慌?“癌癥村”的稱謂也是如此,癌癥對人們尚是一個話題禁忌,尤其是患癌癥者,一般是很忌諱別人談論他的不治之癥的。如果對一村之民冠以“癌癥村”稱謂,媒體的報道可能因此贏得更多關注,但卻會給村民形成很大的精神壓力。

  雖然記者也許是想借此符號強調問題之嚴重,引起輿論和官方的重視,可客觀上會制造外界異樣的眼光,形成歧視制造恐懼。即使某地有艾滋病傳播問題和污染致病的危險,也應該沒一個地方會接受“艾滋病村”“癌癥村”“乞丐村”“小偷專業(yè)村”這樣的污名稱謂。

  媒體報道在形塑傳播環(huán)境方面非常重要,記者應該盡可能以客觀準確的描述,營造一個無歧視、無偏見的大眾傳播環(huán)境,而不能為了偷懶和吸引眼球,動輒將報道對象標簽化和概念化,以聳人聽聞的符號去提升關注。

  環(huán)境污染問題需要曝光,因環(huán)境污染導致的癌癥高發(fā),需要媒體的報道敦促官方的治理。但描述應該尊重事實,報道應該科學和專業(yè)。新聞應以客觀的事實去引起專業(yè)人士的注意,而不是只制作驚悚的標題、拋出扭曲的概念。新聞報道應成為解決問題的正能量,而不能制造傷害。媒體的報道應以“最有利于遭遇困境的被報道對象”為標準,而不是將自身報道的影響力看得比村民利益更重要。

  慎用文字是一種媒體責任感的表現(xiàn),不可信口開河,不可信手拈來,不可只顧嘴說著痛快,要謹小慎微地考慮到這樣的文字描述可能對相應的人群產生的傷害。有些時候,文字也是一把傷人的刀,媒體不得不在“如何描述更有傳播效果”“如何描述更尊重事實”和“如何描述能避免傷害”間進行抉擇,成熟的媒體會戒除那種“更能吸引眼球”的誘惑而選擇克制的表達以尊重事實。

  當然,也不必揪住媒體這個無意的稱謂失誤不放。村民反感,應該讓村民來表達不滿。村民不喜歡“癌癥村”的稱謂,但可能更在意“污染可能導致癌癥高發(fā)”這個嚴重的問題。不讓村民自己表達,而是以“村民反感”的理由批評媒體,倒有點兒讓人懷疑:到底是村民反感,還是當?shù)卣畢拹?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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