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廣東版官員財產申報有新突破

時間:2012-05-11 10:49   來源:廣州日報

  廣東是我國改革開放的排頭兵,政府對改革有熱情,公眾對改革有好感,這是官員財產申報制在廣東試水的思想基礎、群眾基礎。

  廣東省第十一次黨代會報告提出,要進行領導干部個人財產申報試點。作為全球公認的“陽光法案”、反腐利器,官員財產申報制的制度優(yōu)勢已被證實;經過近20年的啟蒙,國人對此也不陌生,尤其是經一些人大代表、反腐專家的鼓與呼,各界漸次取得共識。只不過,知易行難,我國官員財產申報制度步履蹣跚,猶抱琵琶,阻力主要來自兩方面:主觀及客觀。主觀來自此項政策的利益相關者,監(jiān)督總是讓被監(jiān)督者不愉快;客觀主要是技術問題,如社會誠信體系、信息統(tǒng)計體系不完善。隨著社會的進步,客觀阻力越來越小,主觀阻力依然巨大。

  如果從1995年的《關于黨政機關縣(處)級以上領導干部收入申報的規(guī)定》算起,財產申報制度在我國已踐行17年,“現(xiàn)在國家機關副處級以上干部每年都在填申報表,據我所知,并沒有多少人認真、如實地填寫。表格交到組織人事部門,就鎖進文件柜”(蔡定劍教授語),效果可想而知。真正意義上的官員財產申報制于2009年初在新疆阿勒泰試行,浙江慈溪、四川高縣、湖南瀏陽、上海浦東、湖南湘鄉(xiāng)等地相繼“接力”,一度很“火”,公眾亦寄予厚望。然而,從各地實踐來看,效果并不理想。在“申報什么”、“在哪公示”、“向誰公開”、“誰來受理”等方面都存在短板。

  廣東接過官員財產申報“接力棒”,滿載公眾殷切期待。廣東一直是我國改革開放的排頭兵,政府對改革有熱情,公眾對改革有好感,這是官員財產申報制在廣東試水的思想基礎、群眾基礎。而官員財產申報制度是否有“革自己的命”的勇氣與決心,這是該制度能否全面、順利推開的至關重要的決定因素。這一過程,需要各級“一把手”身先士卒,以身作則。子帥以正,孰敢不正?事實上,早在2010年7月,廣東省委就下發(fā)文件,提出將財產申報從“一把手”個人擴展到家庭。

  繞過其他地方實踐的暗礁,讓廣東版官員財產申報制度步子走得更加穩(wěn)健,必須在幾個方面有所突破:在財產申報主體意愿上要有突破。財產申報者的意愿不足是此項政策處于長期膠著狀態(tài)的最大敵人,如果這個問題得不到根本性改觀,僵局照樣無法打破。對此,有專家建議,以適度的妥協(xié)、讓步(如赦免財產原罪),換取對制度的支持。是否還有其他更好的辦法,不妨大膽假設,小心求證。

  在公開范圍上要有突破。財產申報的目的不是內部存檔,僅供領導參閱,而是方便民眾監(jiān)督,借外部力量督促官員廉潔從政。要使官員財產申報制度真正有效,就必須把申報和公開緊密聯(lián)系起來,在盡可能大的范圍內公開,讓民眾獲取相關信息的成本更低,監(jiān)督更加便捷;在政策回應性上要有突破。申報為了公開,公開為了監(jiān)督,監(jiān)督需要回應,回應需要及時、高效、公正,給監(jiān)督者一個說法。總之,先行先試既要有壯士解腕的勇氣,還要有運籌帷幄決勝千里的智慧,在不斷實踐中創(chuàng)出“廣東經驗”。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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