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長以“名義”“前程”擔保的狠話不是證據(jù)

時間:2012-05-16 14:25   來源:長江日報

圖/焦海洋

  新聞:14日,云南巧家縣召開“5·10”爆炸案通報會。警方分析,有關調(diào)查反映出趙登用性格孤僻、言行極端、悲觀厭世,有報復社會的心理。巧家縣副縣長、公安局長楊朝邦表示,我可以一個局長的名義和自己的前程來擔保,趙登用就是此案的嫌疑人。(5月15日云南網(wǎng))

  “5·10”爆炸案社會影響大,當?shù)毓矙C關更應審慎辦案,但其主要領導卻以一種拍胸脯,下賭注式地狀態(tài)一口咬定某某是此案的嫌疑人,真是讓人大跌眼鏡。這哪里還有專門機關辦案的嚴謹作風,倒像一幫愣頭青情急之下的意氣用事。

  領導的名頭,領導的權威并不能保證判斷無可置疑的準確性,壓上自己的前程,固然豪氣云天,但更難保證辦的一定是鐵案,反倒令人不放心,不但不能讓人肅然起敬,反而貽笑大方,讓人懷疑其專業(yè)素質(zhì)。往深里想,更讓人感到可怕,如果公安機關流行首長激情辦案,必定圓滿完成任務,刑訊逼供、冤假錯案可能就免不了。

  以事實為依據(jù),以法律為準繩。公安機關辦案必須講事實、講證據(jù),以完整的證據(jù)鏈來確定犯罪嫌疑人。僅僅以QQ聊天記錄、日記中直言片語來斷定某某心術不正,進而斷定他是嫌疑人,顯然是懶漢加莽漢的做法,即便他在文字中宣稱要殺人,也需要其他更多的證據(jù)和事實來確證,否則不足為憑。

編輯:張潔

相關新聞

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