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迷需警惕,行為不慎可能危及國家安全

時間:2012-05-11 11:08   來源:中國青年報

  日前,有媒體報道福建人黃某出于好奇,將偶然拍到的軍用飛機照片在互聯網上發(fā)布,后因泄露國家機密而獲刑。黃某作為一名普通網民,自稱“不是間諜”,只是出于好奇,無意中觸犯了法律。

  其實,像黃某這樣的案件已不是第一例。全國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發(fā)布的一項調研報告顯示:目前,網絡泄密已占泄密事件總數的七成以上,而且正呈高發(fā)之勢。

  隨著互聯網上軍事網站、論壇、博客的不斷增多,越來越多的軍迷喜歡在網上交流國防信息,探討軍事知識?梢钥隙ǖ氖,這對普及國防知識、提高全民國防意識具有積極的作用。但是,人們也發(fā)現,互聯網在為軍迷們提供“談兵論道”平臺的同時,也為海外情報機構獵取軍事秘密創(chuàng)造了條件。

  美國情報部門認為,現在很多極有價值的情報都可以在互聯網上找到,網絡搜尋幾乎能夠取代費盡人力物力且風險極大的傳統間諜手段。美國軍方研究中國軍情的權威文件——《中國軍事與安全態(tài)勢發(fā)展報告》中,有相當一部分信息取自中國軍迷們發(fā)布的網絡信息。

  為了滿足互聯網情報資源開發(fā)的需要,2005年11月,美國中央情報局組建了“開源情報中心”,專門負責搜集全球各個網站、論壇、博客里的軍事信息。通過網上信息,結合已掌握的情況,美軍不僅能夠了解他國基本軍事動態(tài),還能夠獲取武器裝備數據、軍事人員信息等核心機密。

  據《華盛頓時報》披露,美國的情報機構一直無法確定解放軍某型潛艇是否投產,直到2004年有關該潛艇的照片出現在中國某軍事論壇上后,美國情報機構才找到答案。

  需要指出的是,雖然絕大部分軍迷網絡泄密,在主觀上不具有向海外軍事機構主動提供情報的動機,但因為其行為不當,缺乏自我克制,客觀上會造成泄露國家軍事秘密的后果。

  就初衷而言,軍迷網絡泄密可能是出于一種求轟動、求關注的心理。有的軍迷為了炫耀自己的軍事“功底”,在網上“知無不言,言無不盡”,無意中成了海外情報機構和敵對勢力的“幫兇”。有的軍迷想通過“爆料”吸引人氣,千方百計地搜索各種信息,甚至不辭辛苦進行現場勘查,拍攝一些“猛圖”,無形中為海外情報機構提供了便利。

  1999年,一名從事國防工程設計工作的軍迷,在互聯網上看到有關某國防工程的帖子后,作為該工程的參與者,他認為,“別人的信息都不準確,自己從事過這項工作,應當有責任發(fā)表一篇最權威的文章。”結果造成了一起網絡泄露重大機密案。

  網上被“釣魚”,誤中情報人員的圈套,也是造成網民泄密的重要原因。

  據一位曾從事過互聯網情報搜集的工作人員介紹:他們主要從官方、半官方以及民間的網站、論壇、聊天室公開發(fā)布的信息中搜集情報。如果要收集空軍的情況,只需簡單地發(fā)出“有誰知道我國空軍現狀”的帖子,就會引來大量的網友跟帖。為了引誘軍迷更加“開放”,他們故意稱其不懂空軍,在網友的憤然回應中,竊取具有更大價值的信息。利用這些回帖,結合已掌握的情況,就會生成比較準確的情報產品。

  其實,網絡泄密問題不只發(fā)生在中國。同樣的問題,在國外也時有發(fā)生。2006年,印度海軍正準備在非洲東海岸建立一個監(jiān)聽站。工程還未展開,1名軍迷就將其發(fā)布到印度“印度防務”網站上!度A盛頓時報》、《亞洲時報在線》等媒體獲得這一消息后,迅速進行炒作。一場秘密行動就這樣變成了“陽光行動”。

  鑒于網絡泄密事件的危害性和高發(fā)性,世界主要網絡大國不斷制定和完善法律政策,規(guī)范網絡管理。他們認為,信息自由必須具有底線,必須服從國家安全的需要,一旦涉及敏感秘密,應有相應的政策和措施來限制。

  為了加強對網絡信息的監(jiān)控和管理,美國政府在“9·11”事件后,提請國會通過了《愛國者法》和《國土安全法》,授權執(zhí)法機構可以屏蔽刪除任何“危及國家安全”的互聯網內容。2011年3月24日,美國參議院還通過了旨在加強美國網絡安全的《網絡安全法案》。

  我國《刑法》對網絡泄密也制定了嚴厲的刑事處罰措施。但杜絕網絡泄密,消除國家安全隱患,更需要軍迷提高警惕。除了不碰法律“高壓線”外,廣大軍迷更應提高自律意識,積極參加安全、保密的網絡文化建設,主動承擔起保護國家秘密的責任。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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