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讓“標準”抹殺了善意

時間:2014-08-26 11:24   來源:中國臺灣網(wǎng)

  正科級6000元,正股(副股)級3000元,合同工2000元……這不是發(fā)獎金,而是東莞市大朗鎮(zhèn)教育募捐活動的“捐款參考標準”。這個由東莞市大朗鎮(zhèn)教育局發(fā)起的慈善募捐,自本月8日開展以來遭到了來自鎮(zhèn)政府基層公務員的“吐槽”——教育募捐竟設“最低消費”?(8月18日新華網(wǎng))

  愛心捐助竟設“最低消費”?對此,被推上輿論風口浪尖的大朗鎮(zhèn)教育局稱,“標準”確實有,但只是“參考標準”而非“執(zhí)行標準”,實際操作時“一切還是以自愿為原則”。該局局長劉永強還解釋了此“參考標準”的來歷:“沒說依據(jù)什么來定這個標準,有領導捐8000元,圖個好意頭,下面就一層層來……我們也只是倡議而已!

  俗話說“勿以善小而不為”,既然是善意的捐助,為什么還要拿“標準”來衡量,難道說在愛心捐贈的時候捐10元和捐10萬元就能證明一個人善不善良?金錢難道就是衡量善惡的標準?慈善本身是一種自愿行為,不能用金錢來衡量,10萬元是善意,10元錢也是愛心。

  一些領導干部“面子”思想嚴重,無論什么事情,總習慣性的以“標準”來要求基層工作人員,面對“強捐”,受制于“領導”的各位“下屬”,出于無奈只能敢怒不敢言。獻愛心是要看個人的承受能力的,用所謂的“標準”來強制性的要求獻愛心,明顯是違背了奉獻的本意。

  以道德為借口,強制性慈善募捐的做法,應當禁止,以“標準”來評定善心的思維更應該根除,別讓“標準”抹殺掉一顆善良的心。(中國臺灣網(wǎng)網(wǎng)友:顏川)

  

 。ū疚臑榫W(wǎng)友來稿,不代表中國臺灣網(wǎng)觀點)

編輯:李杰

相關新聞

圖片

中方县| 营口市| 离岛区| 中江县| 本溪| 林西县| 福清市| 平凉市| 茂名市| 荔波县| 明光市| 卓尼县| 海城市| 安龙县| 河源市| 射洪县| 菏泽市| 平利县| 徐闻县| 敦化市| 松阳县| 黄石市| 南雄市| 荔波县| 泾源县| 五峰| 章丘市| 许昌市| 西青区| 佳木斯市| 浦东新区| 温泉县| 平湖市| 哈尔滨市| 新民市| 岱山县| 拉萨市| 赣榆县| 含山县| 连平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