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 | 時政 | 本網(wǎng)快訊 | 兩岸 | 國際 | 港澳僑 | 熱點新聞 | 大陸縱覽 | 社會 | 財經(jīng) | 教育 | 軍事 | 科技 | 傳媒 | 奇聞趣事 | 新聞發(fā)布會 | 新聞人物

花蓮縣長傅崐萁因“炒股案”二審被判3年6個月

時間:2010-06-08 18:22   來源:中國臺灣網(wǎng)

  中國臺灣網(wǎng)6月8日消息 據(jù)臺灣“今日新聞網(wǎng)”報道,花蓮縣長傅崐萁在擔(dān)任“立委”時期涉嫌股票上市公司合機炒股案,臺中地院一審宣判有期徒刑4年6個月,傅崐萁上訴。今日臺中“高分院”二審宣判,依違反證券交易相關(guān)規(guī)定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并科罰金4000萬元(新臺幣,下同)。對于二審判決,傅崐萁依然大聲喊冤,上訴到底。

  花蓮縣長傅崐萁擔(dān)任“立委”時涉及炒股案,臺中地方法院一審宣判有期徒刑4年6個月,傅崑萁上訴,但臺“高院”認(rèn)為犯罪事實明確,當(dāng)時由合機公司提供2萬張股票供傅崐萁炒作,超過15元部分就當(dāng)成報酬,傅崐萁就找上股市名嘴張世杰,不僅在媒體鼓吹買合機股票,自己還以大量人頭帳戶交易進(jìn)行炒股。

  從2003年10月開始,合機公司從每股15元到隔年1月的47元,牟取不法利益9600多萬元,臺中“高分院”審理后,認(rèn)定傅崐萁犯罪事實明確,改判有期徒刑3年6個月,但是傅崐萁卻大聲喊冤表示待收判決書后,上訴到底。

  傅崐萁堅持自己被抹黑,沒有做對不起選民的事情,等收到判決書后要再次上訴。(中國臺灣網(wǎng) 王賽賽)

瀏覽更多臺灣新聞

編輯:王賽賽

相關(guān)新聞

圖片

本網(wǎng)快訊

熱點新聞

奇聞趣事

兩岸

盐边县| 比如县| 墨竹工卡县| 聊城市| 霍林郭勒市| 长春市| 宿迁市| 许昌县| 台中市| 平泉县| 贵阳市| 镇远县| 遵义县| 灌阳县| 山东省| 乾安县| 合作市| 安顺市| 曲沃县| 门头沟区| 改则县| 肥城市| 上虞市| 安康市| 黑龙江省| 昭苏县| 张家港市| 肇庆市| 翁牛特旗| 洪泽县| 湘潭县| 崇仁县| 贡觉县| 双江| 邻水| 宜兰县| 新兴县| 左权县| 壶关县| 卓资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