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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女婿繳所得稅? 臺灣民意代表提出質疑

2013年03月21日 15:21 來源:中國新聞網 字號:       轉發(fā) 打印

蔡沛然

  據(jù)臺灣《聯(lián)合晚報》報道,民進黨“立法委員”蔡煌瑯上午在臺灣“立法院”表示,馬英九女婿蔡沛然具有僑民身份,按2013年1月1日實施的新版“所得稅法”,他若在臺灣停留31天,且已娶了馬英九女兒,勢被認定生活重心在臺灣,依法即應繳交所得稅;他說,他以蔡沛然為例,說明僑民面對僑胞課稅的問題,值得討論。

  臺灣“僑委會委員長”吳英毅則表示,該會已向當局“財政部”主張,僑民須在臺停留183天以上,才須課稅;面對蔡沛然是否需要繳稅,吳英毅說,他不知道,但如有繳稅的必要,請“財政部”要蔡繳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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