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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龍斌指《壹周刊》報道不實 求償1000萬

2013年04月11日 17:26 來源:中國臺灣網(wǎng) 字號:       轉發(fā) 打印

  中國臺灣網(wǎng)4月11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臺北市長郝龍斌今天表示,針對臺灣《壹周刊》不實報道,他今天下午已經(jīng)正式提告,要求《壹周刊》賠償新臺幣1000萬元并登報道歉。

  《壹周刊》昨天報道指出,郝龍斌在春節(jié)前頻繁出入臺北市議員賴素如的服務處,1個星期內(nèi)至少有2至3次,且時間多在下午。

  郝龍斌表示,關于外界質疑雙子星案的各項問題,臺北市政府將匯集、整理相關資料后,近期內(nèi)召開記者會正式對外說明,待時間確定后,會在最短時間內(nèi)通知所有媒體。

  他說,針對《壹周刊》的不實報道,今天下午已經(jīng)正式提告。

  同時,郝龍斌下午也同步發(fā)出書面聲明表示,針對《壹周刊》對臺北市政府及他的多項指控,因內(nèi)容重大、悖離事實,已對他名譽造成嚴重傷害。

  因此,他今天已委托律師正式向《壹周刊》及撰稿人提告,要求周刊賠償新臺幣1000萬元以正視聽,所得將全數(shù)捐公益。另外,《壹周刊》及撰稿人也要在其它報刊的顯著篇幅公開道歉并澄清。不排除提出刑事告訴。(中國臺灣網(wǎng) 李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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