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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酷刑”凌虐少女 臺北8嫌犯手段變態(tài)遭法辦

2016年03月11日 10:20:43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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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臺灣網(wǎng)12月29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臺北一名19歲的輟學(xué)少女,只因平常說話麻辣,愛說人閑話,讓她的8名朋友不爽,聯(lián)手用十大酷刑對她進行殘忍凌虐,殘酷程度超過“滿清十大酷刑”。而8名嫌犯被傳喚后,一群人竟在偵查庭上“喇舌”(舌吻)嬉鬧,爭相承認犯罪行徑,對于殘忍變態(tài)的凌虐行徑,毫不在意。臺北地檢署昨天偵結(jié)這起殘酷凌虐案,并對施暴者嚴厲求處重刑。

  據(jù)報道,這起駭人聽聞的凌虐案,發(fā)生在今年10月25日,被害人是一名19歲的輟學(xué)少女,只因平常說話麻辣,愛說人閑話,讓她的8名朋友很不爽。其友人、嫌犯廖詩蓉利用替朋友舉辦生日宴會的機會,強迫被害人到臺北市文山區(qū)溪州街河堤邊慶生,揚言不到就去家中堵人。被害人到達后,一群人即在生日蛋糕上沾滿螞蟻、蟑螂、灰塵,還對蛋糕吐口水后,將蛋糕砸到少女頭部。

  嫌犯廖詩蓉及其他7人還輪流扇巴掌侮辱她,用鞋子毆打她眼睛,再用煙蒂燙她胸部及背部,并用安全帽砸她腰部、拉扯頭發(fā),甚至狠咬手臂。廖詩蓉更借口少女反抗害她流產(chǎn),開口索討10萬元新臺幣,少女不肯,廖詩蓉即強取搜刮少女皮包內(nèi)的250元新臺幣。

  期間因有人目擊,且有警車經(jīng)過,少女再被帶往盧姓少年家中藏匿,因擔(dān)心少女報警,廖詩蓉拿走她手機的芯片卡、限制其自由,派人輪流看管。第二天,再度以皮帶、拖鞋毆打她,并以針刺穿嘴角,再在傷口上撒鹽,令其痛不欲生。

  8人更以異物對少女性侵,之后要求舔干污血。廖詩蓉還故意用冷水淋少女,嫌犯盧姓少年則假意給少女30秒逃跑,卻是拿刀抵住少女脖子恫嚇“想死是不是”。廖詩蓉后來又把少女帶往家中拘禁,以鋼碗毆打,并找來大型冷凍冰箱把少女關(guān)在里面20分鐘,造成她全身皮膚凍傷。不斷顫抖的少女被拖出冰箱后,又被罰半蹲,8人還拿冰棍性侵,并用曬衣夾夾她臉頰。

  少女被囚禁5天后,凌虐她的廖詩蓉因到醫(yī)院看病,少女趁隙逃逸,并在路人協(xié)助下向警方報案,但少女早就被整得不成人形,遍體鱗傷。

  承辦此案的檢察官邱舜韶傳喚8人到案,涉案的8名少年少女,大部分是中學(xué)輟學(xué)生,整天四處鬼混,其中一人已入伍當(dāng)兵。

  邱舜韶說,本案是她擔(dān)任多年婦幼保護專組檢察官以來,犯罪手段最變態(tài)的案件。而做出如此殘忍、變態(tài)的施暴人,年紀卻僅19歲至21歲,她真不知道現(xiàn)在的年輕人,到底是在想什么?邱舜韶不禁感嘆:“臺灣的教育真的生病了!”

  她指出,被害少女開庭時被針刺穿的嘴,腫了一大包,淤青未消的她,回憶遭凌虐過程,情緒激動痛哭,久久無法陳述,當(dāng)庭哭喊:“我的人生毀了!毀在這些人手上了!”

  尤其一開始,被害少女擔(dān)心遭報復(fù),對部分罪名,并不愿提告,經(jīng)檢察官勸導(dǎo)后,她才愿意指控。少女生氣又難過的說明凌虐經(jīng)過,檢察官聽聞后,瞠目結(jié)舌。

  只是檢察官傳喚8人到案,8人竟把偵查庭當(dāng)成“同樂會”,打鬧嘻笑,檢察官逐一訊問,8人均承認凌虐、囚禁少女,并稱囚禁少女是讓她“養(yǎng)傷”,對于凌虐均是一副不在乎的模樣,還覺得很光榮、很好玩。

  檢方發(fā)現(xiàn),8人以手機拍下少女凌虐過程,并計劃貼上網(wǎng)絡(luò)炫耀,但因少女逃脫,8人才丟掉手機脫罪。

  邱舜韶在偵訊中發(fā)現(xiàn),8人的施暴手段包括“煙燙胸部”、“異物性侵”、“針刺嘴唇”、“賞耳光”、“咬手臂”、“關(guān)冰箱”、“傷口灑傷疤”、“噴劑噴下體”、“舔凈自己污血”、“曬衣夾夾奶頭”等10大酷刑。邱舜韶形容此行徑令人發(fā)指,殘酷程度超過“滿清十大酷刑”。 

  而當(dāng)檢察官問到:“這些方法是誰想出的?”8人爭相舉手發(fā)言,爭說點子是自己想的,就在檢察官結(jié)束訊問,退庭前的空當(dāng),8人竟在偵查庭大咧咧相擁“喇舌”,令一旁站庭的法警看了都搖頭。

  檢察官將涉案的廖詩蓉等年滿18歲的5人,依恐嚇、強制、公然猥褻、強盜、傷害、強制性交等10項罪名起訴,并以犯罪行徑重大各具體求刑12年,另簡姓、張姓、盧姓3名少年則移送少年法庭。(中國臺灣網(wǎng) 馮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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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zé)任編輯:馮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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