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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市5死3傷縱火案終審 依殺人罪判被告死刑

2016年03月09日 23:30:58  來源:中國臺灣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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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臺灣網(wǎng)11月30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廣新聞網(wǎng)”報道,發(fā)生在今年3月間的臺灣新竹市鐵皮屋縱火案,造成了5死3傷的慘劇。全案新竹地院審理終結,法官認為被告彭建源以汽油彈投擲縱火,犯后毫無悔意,犯案手段令人發(fā)指,依殺人罪名判處被告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判決書中指出,34歲的被告彭建源,今年3月12日凌晨,因為與他人吵架,找到初中好友周姓男子助陣,但周姓朋友家中有朋友造訪而拒絕,因而引起被告的不滿,認為周姓朋友不相挺。然后彭建源騎機車載著女性朋友,到加油站買了10公升的汽油,朝周姓朋友的鐵皮屋縱火,由于火勢迅速蔓延,屋內(nèi)唱歌的人在漆黑中不及逃生,當場造成5死3傷的慘劇。

  而被告彭建源到案后毫無悔意,辯稱只是要教訓周姓好友,并不知道屋內(nèi)有人,也沒有殺人意圖,且不斷強調自己是自首。但法官認為,被告雖然有打電話給警方說要“自首”,但卻沒有交代任何案情就逃離,最后還是遭警方逮捕。另外,法官也調閱被告過去的刑案記錄,發(fā)現(xiàn)被告每次都因小事,動輒在暴怒之下犯下刑事案件,無論對父母、舊識或素不相識之人,都采取暴力手段回應,犯罪手法殘酷、泯滅天良,視人命如草芥。且被告至今未向罹難者家屬表達歉意,庭訊時仍飾詞狡辯,毫無悔意。法官認為被告已無教化的可能,若不判刑,日后犯案可能性極高,法官甚至以“人神共憤”形容被告。法官最后依殺人罪名,判處被告死刑、褫奪公權終身,但全案仍可上訴。(中國臺灣網(wǎng) 周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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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周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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