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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政法委書記:要警惕小圈子小兄弟小嗜好

2011年06月03日 22:08:55  來源: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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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觀點闡述者:重慶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劉光磊

  時間:5月12日

  地點:重慶市委政法委會議室

  背景:去年6月以來開展的打黑除惡專項斗爭中,重慶少數(shù)政法干警因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被依法查處。文強、張弢、彭長健等都曾處在政法系統(tǒng)重要領導崗位,如今卻由“執(zhí)法者”淪為“階下囚”。

  少數(shù)單位和少數(shù)政法干警執(zhí)法不公、執(zhí)法不嚴、執(zhí)法不廉,甚至以權謀私、權錢交易、徇私枉法,嚴重損害政法隊伍形象,影響社會公平正義,危害黨的執(zhí)政基礎。為此,重慶市委決定在全市政法機關深入開展公正廉潔執(zhí)法集中教育整頓活動,從嚴整肅隊伍,大力解決執(zhí)法司法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使全市政法干警始終保持政治清醒、正氣浩蕩、清正廉潔、品行優(yōu)良,努力打造一支威武之師、文明之師、正義之師。

  觀點一:保持政治清醒是對政法干警的本質要求。只有做到政治清醒,始終忠于黨、忠于祖國、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才能立場堅定,執(zhí)法為民。

  政法隊伍作為國家的專政工具,地位重要、權力集中、職能特殊。鮮明的職業(yè)特點要求政法干警一定要牢固樹立忠誠意識,始終堅持黨對政法工作的絕對領導,堅定不移地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確保政法工作正確的政治方向,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不能絲毫動搖對黨的忠誠。

  政法隊伍是人民民主專政的專門力量,肩負著鞏固黨的執(zhí)政地位,維護國家長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樂業(yè)的重要歷史使命。政法干警必須首先厘清為誰掌權、為誰執(zhí)法、為誰服務的思想認識問題,時刻牢記政法機關的執(zhí)法權是黨和人民賦予的,時刻想到怎樣用好手中的權力更好地為人民服務,把實現(xiàn)好、維護好、發(fā)展好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貫穿于每一個執(zhí)法環(huán)節(jié)。

  觀點二:政法干警是社會公平正義的捍衛(wèi)者,“打鐵還得自身硬”,要擔負起扶正祛邪、懲惡揚善的職責和使命,就必須堅持一身正氣、剛直不阿,不枉不縱,樹立法治權威,營造風清氣正的社會風氣。

  對于政法干警來講,正派是安身立命的第一原則。文強、張弢、彭長健等人,正是因為拋棄了正派做人的廉恥之心,以權謀私、貪得無厭,最終淪為人民的罪人。作為政法干警,面對復雜的社會環(huán)境,要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貧、抵得住誘惑。只有具備這樣正派的品格,才能在面對邪惡時挺身而出,維護公平正義。

  公道公平是政法干警履職的基本要求。政法干警掌握的執(zhí)法權力是社會公共權力,只能用于造福公共民生,決不能扭曲和改變執(zhí)法權力的性質,變成謀取私利的工具。政法干警要有鮮明的是非觀、善惡觀,在執(zhí)法過程中,要以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以及公共道德準則為標準,秉公辦事,公平、公正地處理問題。

  政法干警依法履行職責,必然會遇到各種各樣的阻力和誘惑,這就要求政法干警要視法律如天,舍身護法,鐵面無私。要敢于和一切邪惡做斗爭,敢于碰硬,對違法違紀者,嚴格查處,決不姑息手軟,真正做到言必行、行必果,有法必依、執(zhí)法必嚴。各級政法部門必須把規(guī)范自由裁量權的使用作為重點,壓縮自由裁量的空間,確保執(zhí)法嚴格、公正。

[責任編輯:孫金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