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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擬設外國人永久居留制 嚴控一般勞務在華就業(yè)

2017年01月13日 10:35:28  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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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26日首次審議出境入境管理法草案。針對近年來外國人在華“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業(yè)”情況突出的現象,草案規(guī)定,外國人在中國工作,應當按照規(guī)定取得工作許可和工作類外國人居留證件。

  中國公安部副部長楊煥寧在向會議作說明時表示,外國人“三非”(“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業(yè)”)問題是中國經濟社會發(fā)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解決 “三非”問題不僅需要加強外國人停留居留管理,更需要規(guī)范其就業(yè)。

  嚴控一般勞務外國人在華就業(yè)

  首先是規(guī)范外國人在華就業(yè)。楊煥寧表示,中國是勞動力大國,外國人在華就業(yè)管理,要體現引進高端人才、嚴格控制一般勞務人員的政策取向。

  草案規(guī)定,國務院人力資源主管部門應當根據經濟社會發(fā)展需要和人力資源供求狀況,制定并定期調整外國人在中國工作指導目錄。聘用外國人的單位,應當查驗外國人的工作許可和工作類外國人居留證件。

  其次是明確了非法就業(yè)的界定。草案規(guī)定,外國人有未取得工作許可和工作類居留證件,受聘于用人單位或者從事其他獲取勞動報酬;超出工作許可限定范圍工作;外國留學生超出規(guī)定的崗位范圍或者時限工作等行為,屬于非法就業(yè)。

  第三是規(guī)定了核查、遣返“三非”人員的措施。楊煥寧說,實踐中,被查獲的“三非”人員往往不講真實姓名、沒有合法證件,核查其身份需要相應的調查手段和必要的調查時間。

  為此,草案規(guī)定,對有“三非”嫌疑的外國人可以拘留審查,對國籍、身份不明的外國人,拘留審查的期限自查清其國籍、身份之日計算。對“三非”外國人,可以遣送出境。被遣送出境的外國人,自被遣送出境之日起5年內不準入境。

  出入境采集人體生物識別信息

  草案規(guī)定,公安部、外交部根據出境入境管理的需要,可以對留存出境入境人員指紋等人體生物識別信息作出規(guī)定。

  楊煥寧解釋說,采集、儲存出境入境人員指紋等人體生物信息,在進行出境入境邊防檢查時進行比對,可以有效甄別出境入境人員身份,有助于提高口岸通關效率,對加強出境入境管理、保障國家安全具有積極意義。

  他表示,采集指紋等人體生物信息涉及中國公民和外國人的基本權利,需要法律明確授權,具體管理工作需要結合國家的外交戰(zhàn)略靈活掌握。

  擬設立外國人永久居留制度

  草案將外國人入境后的管理,劃分為停留管理和居留管理,并以180天作為停留和居留的界限。草案規(guī)定,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停留居留,不得從事與停留居留事由不相符的活動,并應當在規(guī)定的停留居留期限屆滿前離境。

  草案還規(guī)定了永久居留制度。楊煥寧說,永久居留制度對于引智引資具有積極作用,是國際通行做法。草案規(guī)定,對中國經濟社會發(fā)展作出突出貢獻或者符合其他在中國永久居留條件的外國人,經本人申請和公安部批準,取得永久居留資格。具體辦法由公安部、外交部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規(guī)定。(記者 劉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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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吳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