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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當前至少缺300所幼兒園 教師缺口3年超1萬

2012年11月02日 09:47 來源:新京報 字號:       轉發(fā) 打印

北京法治發(fā)展報告要點

北京法治發(fā)展報告要點

  當前,北京全市共有近6萬戶籍適齡兒童沒有接受學前教育,至少缺300所幼兒園!笆濉蹦┢,北京常住人口中3至6歲兒童將達54萬人,學前教育班缺口將達9800余個。

  上述內(nèi)容,源自《北京法治發(fā)展報告》(2011)中“《北京市學前教育條例》實施情況評估”(以下簡稱《條例評估》)。

  學前教育條例待重修

  《北京法治發(fā)展報告》(2011)由北京市社科院、市委政法委、市人大常委會法制辦等單位編撰,昨日舉行首發(fā)式。報告透露,《北京市人力資源市場條例》已進入立法立項論證階段;農(nóng)民住宅及宅基地條例已啟動立法調(diào)研。

  《條例評估》系首都師范大學政法學院課題組受北京市人大常委會委托所做,參與人首都師范大學政法學院法律系主任李昕說,制定于2001年的《北京市學前教育條例》,已不能適應北京學前教育環(huán)境變化,存在教育資源供給總量不足、收費不規(guī)范等9大問題,亟待重修。

  應重新確定辦園體制

  課題組提出,《北京市學前教育條例》確定的現(xiàn)行北京市學前教育辦園體制,是“以社會力量辦學為主體,發(fā)揮政府舉辦的學前教育機構在提高教育質(zhì)量方面的示范和引導作用”。

  但在上述主要依靠社會辦園的體制下,政府的準入、監(jiān)管、資助、扶持政策,并沒有同步配套,反而存在保障機制不健全、監(jiān)督管理不利等弊端,從而導致目前北京市學前教育發(fā)展中面臨的種種問題。因此,《北京市學前教育條例》須重新確定辦園體制,明確政府的權責。

  對此,市人大常委會法制辦相關負責人表示,市人大已計劃重修《北京市學前教育條例》。

  ■ 焦點

  幼教3年后缺1.46萬人

  李昕說,學前教育資源供給總量不足,系《北京市學前教育條例》實施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截至2011年,北京共有獨立法人幼兒園1305所,另有302個分園,其中公辦園1010所,受托兒童共31.1萬人。而全市有近6萬戶籍人口適齡兒童沒有接受學前教育,至少缺少300所幼兒園。

  《條例評估》測算了北京學前教育的總需求:三年后,北京常住人口中3至6歲兒童將達54萬人,扣除現(xiàn)有8132個教學班,按每班30人測算,將缺口9800余個學前教學班。

  《條例評估》同時測算了學前教育師資力量:若54萬兒童全部接受學前教育,按每班配備2位專職教師計算,共需3.6萬名教師,而目前僅有2.14萬名,缺口達1.46萬人。現(xiàn)在,北京年畢業(yè)幼教900人,短期內(nèi)無法解決師資短缺問題。

  學前教育政府投入偏低

  李昕說,雖然近年北京學前教育經(jīng)費不斷增加,但因其不屬于義務教育,政府經(jīng)費投入始終偏低!稐l例評估》列舉的數(shù)據(jù)顯示,2010年,北京市預算內(nèi)教育經(jīng)費投入為805億8115萬元,而學前教育經(jīng)費僅占其中的1.33%。

  此外,政府財政經(jīng)費投入主要集中在教育部門所辦的幼兒園,社會力量幼兒園特別是民辦幼兒園投入極少。

  《條例評估》還指出,幼兒園成本核算到底怎么算?政府、社會、家庭如何分擔?由于這一問題《北京市學前教育條例》沒有明確,導致幼兒園收費不規(guī)范。公辦園成本絕大部分由政府負擔,而民辦園和集體辦園由社會家庭承擔,導致民辦園和公辦園在資源享用、收費標準上存在較大差距,許多幼兒園不得不向家庭收取高額費用。(記者王姝)

  ■ 追訪

  市教委

  計劃三年增7.5萬學位

  北京市教委相關負責人表示,2001年修訂的《北京市學前教育條例》確實存在與現(xiàn)實不配套的問題,下一步會考慮研究立法修改。但是按照立法程序,國家學前教育條例修訂后,北京才會隨后修訂。

  這位負責人說,為解決“入園難”,2011年北京啟動“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計劃三年內(nèi)增加7.5萬個學位。

  他表示,今年北京已撥付學前教育專項補助經(jīng)費12億元,其中一個重要項目就是改善城鄉(xiāng)接合部及遠郊區(qū)縣農(nóng)村地區(qū)105所農(nóng)村幼兒園辦學條件。明年“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結束后,全市戶籍適齡兒童學前三年入園率可達到95%以上,常住適齡兒童學前三年入園率將達到90%以上,“入園難”問題有望得到緩解。記者 杜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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