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jīng)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國臺灣網(wǎng)  >   新聞中心  >   本網(wǎng)快訊  >   正文

臺當局恢復新華社和《人民日報》赴臺駐點

2008年06月30日 17:15 來源: 字號:       轉發(fā) 打印

  中國臺灣網(wǎng)6月30日消息 據(jù)臺灣《聯(lián)合晚報》報道,臺當局“陸委會”委員會議上午通過“行政院新聞局”所提恢復新華社與《人民日報》赴臺駐點案,大陸媒體赴臺駐點的期限也同時由目前1個月,延長為3個月。

  2005年民進黨當局“陸委會”以“檢討兩岸媒體交流秩序及開放管理政策”為由,中止新華社和《人民日報》記者在臺駐點采訪。雖然歷經(jīng)3年多的停止赴臺駐點,但其間兩家媒體仍偶爾在某些重要新聞事件時,以專案申請方式赴臺采訪。

  臺當局“陸委會副主委”劉德勛表示,臺灣方面開放大陸媒體赴臺駐點原本是5家,即新華社、《人民日報》、中央電視臺、中央人民廣播電臺和中國新聞社。

  目前大陸媒體赴臺駐點期限是1個月,必要時可申請延長1個月,如今放寬為3個月,也可以申請展延一次。

  臺當局“新聞局長”史亞平曾表示,“陸委會”通過后,新華社與《人民日報》的記者,可實時通過兩岸周末包機7月4日首發(fā)團,赴臺駐點采訪。(高大林)

  更多內容請關注臺灣頻道>>

相關閱讀:

[ 責任編輯:高大林 ]

:
    關于我們 | 本網(wǎng)動態(tài)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lián)系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wǎng)安備110102003391
    網(wǎng)絡傳播視聽節(jié)目許可證0107219號
    中國臺灣網(wǎng)版權所有

    天镇县| 疏勒县| 深水埗区| 望谟县| 碌曲县| 德钦县| 滨海县| 东兴市| 漠河县| 五大连池市| 松原市| 建平县| 靖州| 青川县| 筠连县| 监利县| 天津市| 定南县| 兴仁县| 炉霍县| 巴楚县| 新昌县| 土默特右旗| 光山县| 三台县| 六安市| 沙湾县| 如东县| 桂林市| 庄浪县| 三河市| 湖口县| 富源县| 大姚县| 永平县| 柘城县| 特克斯县| 虹口区| 龙海市| 惠东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