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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軍8月5日演習 臺北市首度夜間燈火管制引民怨

2008年07月30日 09:21 來源: 字號:       轉發(fā) 打印

  中國臺灣網(wǎng)7月30日消息 據(jù)臺灣媒體報道,臺灣北部地區(qū)將于8月5日晚間舉行“防空演習”,臺北市等7縣市當晚10點半至11點將實施燈火管制,屆時不僅人車須疏散,且室外須熄燈、室內(nèi)燈火不得外泄,包括大臺北在內(nèi)將陷入一片漆黑,不少都會區(qū)夜間生活上班都受影響,民眾聞訊怨聲四起。

  臺警政部門提醒民眾,若違反規(guī)定,可處3萬至15萬元罰款。演習當天對違規(guī)民眾,警方會先以勸導為主,若制止不聽者才會取締、處罰。

  警方表示,演習當晚警報聲響完畢后,在戶外者須配合軍警人員疏導掩蔽,“室內(nèi)者請關閉門窗、瓦斯、電源”。市區(qū)車輛須靠邊停放,人車不能在街道、空曠處通行,捷運、高鐵、臺鐵、民航機則正常行駛,但是人員不得離開站內(nèi),行駛高速公路的車輛不管制,但各高速公路交流道“準下不準上”。

  報道稱,由于數(shù)十年來臺軍僅去年在花蓮臺東地區(qū)曾舉行夜間“防空演習”,此次在臺灣北部都會區(qū)進行,如何實施燈火管制,引起關注。臺警政部門表示,依規(guī)定燈光須全部關掉,但若有少數(shù)場所有一定要使用燈光的急迫需求,則以“不透光”為原則,就是拉上窗簾或布幔后光線不透出來,便不會受罰。

  室外光源部分,演習期間,廣告燈、車燈必須熄滅,交通信號燈則維持正常運作。除臺北市外,其余縣市的路燈也將關閉。

  由于燈火管制,夜市攤商和便利商店等營業(yè)場所,都須停止營業(yè)半小時,不少相關業(yè)者抱怨造成不便。臺北市府官員也批評,“燈火管制”是老套作法。(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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