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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盛茂泄密案 臺法院今以證人身份傳訊陳致中等人

2008年11月06日 10:07 來源: 字號:       轉(zhuǎn)發(fā) 打印

  中國臺灣網(wǎng)11月6日消息 據(jù)臺灣“今日新聞”報道,臺北地方法院審理前“調(diào)查局長”葉盛茂的泄密公文案,今天以證人身份傳喚陳致中夫婦、陳幸妤以及吳澧培到案說明,以查證葉盛茂在陳水扁家海外賬戶資金移轉(zhuǎn)過程中泄密狀況,以及是否涉嫌圖利。

  臺北地方法院認為,葉盛茂疑似在2008年1月,將黃睿靚瑞士美林賬戶情資,轉(zhuǎn)交給陳水扁,讓陳水扁在2月授意太太吳淑珍,將沒有凍結(jié)191萬美金,轉(zhuǎn)匯到吳澧培香港和英國公司賬戶,合議庭因而傳喚賬戶所有人陳致中夫婦以及陳幸妤說明,進而追查葉盛茂是否涉嫌圖利。

  報道稱,在審理前陳幸妤遞狀,希望審理程序快一點,以免影響他其它事情,一度讓外界以為陳幸妤要請假,而陳幸妤在進入法院時,后腦也被攝影機撞到,相當(dāng)火大。

  據(jù)臺媒了解,陳致中等人并沒有向臺北地方法院請假,審理流程分別是先從前陳水扁辦公室資政吳澧培問起、繼之陳致中夫妻最后則是陳幸妤,至于他們在法庭上供詞為何,是否陳致中說詞仍是一味拖說不知情,將責(zé)任推給母親吳淑珍,外界高度關(guān)注。  (易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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