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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指有美國籍 臺民代李慶安被檢方列貪污被告

2009年01月06日 20:43 來源: 字號:       轉發(fā) 打印

  中國臺灣網(wǎng)1月6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臺北地檢署偵辦國民黨“立委”李慶安被控擁有美國籍并詐領“立委”薪資案,昨天將李慶安列為貪污被告,并限制出境、出海。據(jù)臺媒指出,檢察官近期內將再度傳喚李慶安說明。

  報道稱,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干事長賴清德及民進黨籍“立委”邱議瑩、陳亭妃,認為李慶安具有美國籍,去年3月間向臺北地檢署遞狀控告李慶安涉及偽造文書罪及貪污詐領“立委”薪資。臺檢察官已兩度傳喚李慶安說明。

  臺北檢方去年12月間發(fā)函臺外事主管部門,調閱美國方面所提供的臺“立委”美國國籍調查報告;不過,截至今天上午為止,檢方尚未收到臺外事主管部門的函覆資料。

  臺檢方高層指出,承辦檢察官雖未接到回函,但日前接獲相關重要數(shù)據(jù),認為要讓案件能夠順利進行,必須對李慶安依規(guī)定采取必要措施,所以昨天晚間緊急以密件通函“移民署”及海巡單位,對李慶安限制出境、出海。

  臺檢方高層表示,李慶安現(xiàn)在的身份已由“他字案”被告,改為“偵字案”被告。但案件最后將以何種罪名偵結,將視案情而定,檢察官近期內將再度傳喚李慶安說明。(章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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