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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將人工抽簽決定陳水扁案二審法官

2009年08月27日 09:14 來源: 字號:       轉(zhuǎn)發(fā) 打印

  臺灣“高等法院”昨日召開刑庭法官會議,決議采取人工抽簽方式分案!短O果日報》資料圖

  中國臺灣網(wǎng)8月27日消息 有鑒于陳水扁所涉公務(wù)機(jī)要費等弊案將上訴二審,臺灣“高等法院”昨日召開刑庭法官會議,決議采取人工抽簽方式分案,公開讓媒體拍攝分案過程以昭公信,此外為避免重蹈臺北地方法院并案所引發(fā)的爭議,“高等法院”也決議陳水扁案分案后,后續(xù)相牽連案件并案時,一律采取后案并前案規(guī)則。

  據(jù)臺灣《蘋果日報》報道,臺北地方法院將在9月11日針對陳水扁家弊案做出一審判決,雖然案件還沒上訴二審,但臺灣“高等法院”已在昨日召開刑庭法官會議,一致通過分案過程公開透明供媒體拍攝。此外,為避免法官抽中扁案后萌生退意,“高等法院”也擬妥因應(yīng)對策,若法官抽中案件后請辭、退休或罹患重病,一律需經(jīng)全體法官會議表決同意才能通過,屆時將由同庭其他法官遞補審理。
 
  另外,“高等法院”法官王詠寰及魏新國因罹患重病,以及法官張明松與庭長鄭文肅因?qū)谬g退休,因此四人都不參與分案,雖有其他法官持反對意見,認(rèn)為此舉剝奪法官審案權(quán)利,且身體欠佳的法官審理此案,可能因更具同理心而有更好的判決結(jié)果,不過最后全體法官仍決議讓四人排除分案。(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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