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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檢察總長”被提名人:已定讞死刑犯應予執(zhí)行

2010年03月08日 15:25 來源: 字號:       轉發(fā) 打印

  中國臺灣網(wǎng)3月8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檢察總長”被提名人黃世銘今天表示,他個人贊成廢除死刑,但已判決定讞的死刑案件應執(zhí)行。他若擔任“總長”,會將案件呈報臺當局“法務部”執(zhí)行。

  臺“立法院”相關委員會今天召開聯(lián)席會,審查黃世銘人事案,黃世銘答復民意代表相關質詢時作上述表示。

  民意代表蔡煌瑯、潘維剛等人就廢除死刑議題詢問黃世銘的看法。黃世銘表示他個人認為死刑不人道且殘酷,且聯(lián)合國過去有研究報告顯示死刑無法抑止犯罪,就他個人立場贊成廢死刑。

  黃世銘指出,臺當局前“法務部長”施茂林任內,明文要求檢察官盡量不求處死刑。但就現(xiàn)今44名被判處死刑定讞的被告,他認為在民主法治社會,既經法院依法判決確定,就應依法執(zhí)行。(張辰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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