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jīng)貿(mào)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國臺灣網(wǎng)  >   新聞中心  >   本網(wǎng)快訊  >   正文

陳水扁家保管箱租約 妻舅吳景茂夫婦稱不知誰代簽

2011年01月26日 16:40 來源: 字號:       轉(zhuǎn)發(fā) 打印

  中國臺灣網(wǎng)1月26日消息 臺灣“高等法院”今(26)日開庭審理“二次金改案”,包括元大馬志玲父子與杜麗萍都強調(diào)清白;遭控為陳水扁家洗錢的吳淑珍哥哥吳景茂、陳俊英夫婦則維持認罪、坦承洗錢,但法官當庭拿出一份兩人簽名的國泰世華保管箱租約,筆跡卻與二人不符,兩人表示不清楚是誰代簽。

  據(jù)臺灣“今日新聞網(wǎng)”報道,“二次金改”和陳水扁家洗錢案,臺北地方法院去年11月6日判決包括陳水扁、吳淑珍夫婦在內(nèi)的20多名被告全部無罪,檢方不服上訴,臺灣“高等法院”合議庭今天傳訊吳景茂、陳俊英,以及前元大集團總裁馬志玲、前元大金控總經(jīng)理馬維建、前元大證券董事杜麗萍出庭。

  馬家父子、杜麗萍都強調(diào)清白,馬志玲還連講3遍“我是清白的”。獲特偵組建請法院給予免刑的吳景茂、陳俊英夫婦則維持認罪。陳俊英稱,國泰世華保險箱是以她名義開的,但只為吳淑珍開過一次戶,吳淑珍后來還有拿其他文件給她簽,但她沒注意內(nèi)容。

  法官當庭提出一份有吳景茂、陳俊英兩人簽字的國泰世華保險箱D1租約,并表示筆跡與兩人不同,吳景茂說他從沒簽過該文件,陳俊英則以“我字沒這么漂亮”回應,但兩人都說不知道是誰簽的。(中國臺灣網(wǎng) 馮江)

瀏覽更多臺灣新聞

:
    關于我們 | 本網(wǎng)動態(tài) | 轉(zhuǎn)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lián)系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wǎng)安備110102003391
    網(wǎng)絡傳播視聽節(jié)目許可證0107219號
    中國臺灣網(wǎng)版權所有

    富裕县| 梅河口市| 扎鲁特旗| 隆回县| 武定县| 措勤县| 南京市| 德钦县| 东乡| 伽师县| 桐庐县| 海宁市| 白山市| 开平市| 大洼县| 门源| 平度市| 行唐县| 兴宁市| 澎湖县| 赤城县| 姚安县| 西林县| 资中县| 舞阳县| 安乡县| 顺昌县| 通辽市| 县级市| 应用必备| 大足县| 清水县| 和田市| 武山县| 沿河| 湘潭市| 沈阳市| 沅江市| 渑池县| 固始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