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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竊敗露竟殺人奸尸 臺一15歲少年遭求刑15年(圖)

2011年08月31日 08:51 來源:中國臺灣網(wǎng) 字號:       轉(zhuǎn)發(fā) 打印

因行竊敗露竟殺人奸尸的少年,犯案前曾參加冒險體驗營活動。圖片來自臺媒

  中國臺灣網(wǎng)8月31日消息 據(jù)臺灣媒體報道,今年2月,宜蘭一名15歲少年潛入民宅行竊時驚醒58歲女屋主,竟冷血用枕頭悶死女屋主;更令人發(fā)指的是,他還剝光死者衣褲奸尸。檢方昨?qū)⑸倌暌罋⑷俗锲鹪V并求處15年徒刑,奸尸涉污辱尸體罪另由少年法庭審理。

  檢警調(diào)查,涉案少年是初二學(xué)生,今年2月19日,少年放學(xué)后未回家,游蕩到隔天凌晨,偷了一輛自行車,騎到宜蘭市區(qū)一條巷子里,發(fā)現(xiàn)一幢3層樓民宅的1樓窗戶沒關(guān),便潛入屋內(nèi),摸黑上2樓男主人房內(nèi)偷走1300元(新臺幣,下同)和一支手機(jī),接著到隔壁女主人張婦房間,偷走錢包內(nèi)3800元及一支手機(jī)。

  少年繼續(xù)翻找財物時,不慎踢到桌腳發(fā)出聲響,張婦被驚醒,少年擔(dān)心犯行敗露,立即脫掉外套捂住張婦的臉,再抓起棉被和枕頭猛壓張婦頭部,張婦試圖喊叫掙扎,但由于少年身高170公分,只有150公分的張婦無力抗拒,10多分鐘后,少年見張婦不再掙扎扭動才松手,隨后脫光張婦衣褲奸尸后逃離。

  被害張姓女屋主的丈夫昨得知妻子遺體曾被冒犯,憤怒說:“太沒天良了!錢拿走就算了,還殺人、侮辱人,到今天我的心情還無法平復(fù)。求刑15年太輕了!他出來一定會再犯!

  律師李秋銘表示,強(qiáng)盜殺人可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徒刑,但少年未滿18歲,不得處死刑或無期徒刑,得減輕其刑。另奸尸是污辱尸體罪,最重可處5年徒刑,少年犯也可減刑。未來法院審理時,殺人和污辱尸體罪并罰,判刑最重應(yīng)不會逾20年。(中國臺灣網(wǎng) 劉海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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