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jīng)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國臺灣網(wǎng)  >   新聞中心  >   本網(wǎng)快訊  >   正文

臺桃園縣議員參選“立委”涉賄 法院裁定繼續(xù)羈押

2012年04月09日 18:06 來源:中國臺灣網(wǎng) 字號:       轉發(fā) 打印

  中國臺灣網(wǎng)4月9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桃園縣議員洪國治去年參選平地少數(shù)民族“立法委員”,涉嫌以每票500元(新臺幣,下同)至2000元賄選。洪國治辯稱是工作費,但有選民坦承拿到賄款,臺檢方依違反選罷法規(guī)起訴,法院裁定洪繼續(xù)羈押。

  臺檢方起訴書指出,洪國治是現(xiàn)任桃園縣議員,去年參選“立法委員”時將賄款交付陳憲彰、陳榮富等臺東地區(qū)樁腳,以每票500元至2000元不等行賄選民。為了避免遭到查緝,洪國治和樁腳事先套招,一旦遭到檢調偵訊,供詞一致,以舉辦說明會、發(fā)放文宣、插宣傳旗幟、設立服務處、宣傳車等工作費為由說明款項的發(fā)放。洪國治為了逃避監(jiān)聽,還特別要求妻子與其通話時要換“干凈”電話。

  本案經(jīng)臺東縣調查站、臺東縣警察局移送臺東地檢署偵辦,雖然洪國治矢口否認賄選,但有部分選民坦承收賄,檢察官日前依違反選罷法規(guī)將洪國治和陳憲彰等8名椿腳、選民提起公訴,法官認為洪國治尚有串證之虞,裁定再押3個月。(中國臺灣網(wǎng) 吳斌)

瀏覽更多臺灣新聞

:
    關于我們 | 本網(wǎng)動態(tài)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lián)系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wǎng)安備110102003391
    網(wǎng)絡傳播視聽節(jié)目許可證0107219號
    中國臺灣網(wǎng)版權所有

    清镇市| 金寨县| 绥化市| 信宜市| 交城县| 宽城| 庆云县| 临澧县| 景宁| 北碚区| 扬州市| 新源县| 怀集县| 峨山| 德兴市| 湖州市| 灯塔市| 长汀县| 宽甸| 唐海县| 顺义区| 秦皇岛市| 临邑县| 德昌县| 叙永县| 太仆寺旗| 岚皋县| 明光市| 固始县| 河北省| 丰镇市| 赣榆县| 岱山县| 马公市| 中江县| 定远县| 资阳市| 财经| 博客| 宜君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