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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南投縣長李朝卿涉工程弊案 裁定收押禁見

2012年11月30日 14:34 來源:中國臺灣網(wǎng) 字號:       轉(zhuǎn)發(fā) 打印

  中國臺灣網(wǎng)11月30日消息 據(jù)臺灣“今日新聞網(wǎng)”報道,臺灣南投縣長李朝卿疑似涉入道路災修工程弊案,檢調(diào)單位29日前往搜索縣長辦公室、縣長官邸等9處,并在縣長辦公室搜出裝有30萬(新臺幣,下同)現(xiàn)金的茶葉罐。檢方將李朝卿列為被告進行偵訊,29日晚間檢方聲請羈押。30日中午,經(jīng)過4小時的聲押庭,南投地方法院裁定李朝卿收押禁見。

  檢調(diào)單位表示,南投縣政府自2010年9月至2012年9月間,經(jīng)由道路災修工程之名涉嫌向廠商收取回扣至少10件。李朝卿否認涉及弊案,他表示對于縣府發(fā)包災修工程從未過問,更無收受賄款,對于為何會有30萬現(xiàn)金裝在茶罐內(nèi),他完全不知情。但檢調(diào)問及相關(guān)金錢流向,李朝卿卻交代不清。

  南投地院審判長廖健男指出,李朝卿涉收取回扣罪、圖利他人罪等,所犯是5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有湮滅變造證據(jù)之嫌、串證逃亡之虞,因此合議庭做出收押禁見決議。(中國臺灣網(wǎng) 周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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