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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一碩士男父筆插兒女下體 無悔意上訴辯稱管教

2013年01月17日 10:36 來源:中國臺灣網(wǎng) 字號:       轉(zhuǎn)發(fā) 打印

  中國臺灣網(wǎng)1月17日消息 據(jù)臺灣今日新聞網(wǎng)報道,臺灣一名碩士學歷畢業(yè)的男子,對年僅11歲的女兒搓揉其胸部,辯稱是要讓她胸部長大。更惡劣的是他還拿鉛筆和木棍等異物插入女兒及9歲兒子的下體和肛門。女童隱忍將近2年,才向老師哭訴揭發(fā)父親的惡行。法院審理后該名獸父仍不見悔意,還辯稱是管教體罰,重判他19年有期徒刑。

  該名擁有碩士學歷的45歲陳姓男子,在2009年因為生病失業(yè)在家休養(yǎng)。他竟趁妻子上班時,將當時到他房間年僅11歲的女兒襲胸得逞,他借口說要女兒胸部長大、改善氣管。平日如果女兒功課或家事如沒做好,竟要女兒自行脫光衣服后,命令女兒趴在自己身上,再以鉛筆、棍子等異物插入女兒陰道和肛門。

  陳男除了對女兒施以獸行之外,連當時年僅9歲的兒子也不放過。一旦兒子貪玩功課沒寫好,他就要兒子拿3至6支的鉛筆或螢光筆自行插入肛門,還命令他不能馬上拿出來。連兒子痛到哭得哇哇大叫,陳男依舊冷眼旁觀。女兒事后曾多次向母親反應(yīng),妻子也曾多次斥責丈夫,但陳男依舊我行我素。

  女兒見父親無動于衷,忍痛近2年后,10年10月向老師哭訴,老師發(fā)現(xiàn)異狀追問并報案,陳男才坦承犯行。但他辯稱是管教兒女,并非性侵。法官認為陳男擁有碩士學歷,且管教子女應(yīng)有其他方式,認為陳男說詞是在狡辯,絲毫未見悔意,被依強制性交罪判處19年有期徒刑,陳男仍不認錯執(zhí)意上訴。(中國臺灣網(wǎng) 周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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