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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一男子住新家后諸事不順 得知為兇宅怒告賣家

2013年03月26日 10:55 來源:中國臺灣網(wǎng) 字號:       轉(zhuǎn)發(fā) 打印

  臺灣一男子住新家后諸事不順,得知為兇宅怒告賣家。(圖片來源:臺灣“今日新聞網(wǎng)”)

  中國臺灣網(wǎng)3月26日消息 據(jù)臺灣“今日新聞網(wǎng)”報道,許多第一次買房的人,都擔心誤買兇宅。新竹一名男子2011年以430萬元(新臺幣,下同)買下公寓,但住進去后卻諸事不順,其后才發(fā)現(xiàn)該戶根本是兇宅。男子怒告屋主詐欺,法官最后判屋主須賠573萬。

  2011年,新竹一名范姓男子以430萬元價格買下一處公寓,該價位看似相當?shù)土7赌写蛩銓⒎孔赢斪髋c未婚妻的新居,沒想到遷入后,不順利的事卻接踵而來,婚事更延了2年。后來鄰居才告知該屋為兇宅,屋主女兒曾在該屋內(nèi)燒炭自盡,這件事原屋主沒有告知。范男因此控告屋主欺詐。

  法官認為,屋主隱瞞兇宅為事實,范男有權(quán)解除契約,屋主須賠償573萬元。(中國臺灣網(wǎng) 周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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