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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金平假處分案最快今日裁定 法院公布庭審細節(jié)

2013年09月13日 08:18 來源:中國臺灣網(wǎng) 字號:       轉發(fā) 打印

  中國臺灣網(wǎng)9月13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立法院長”王金平假處分案12日下午開庭,王金平、國民黨各委托律師出庭陳述意見,臺北地方法院合議庭諭知“候核辦”。臺北地院最快今天作出裁定。

  王金平11日委由律師提出確認黨籍存在的民事訴訟,并提出假處分,要求在判決確定前,阻止國民黨將他的黨權喪失證明書送交臺灣選務機構,并讓他繼續(xù)行使黨員權利。

  臺北地方法院受理案件后,由受命法官梁夢迪、審判長張瑜鳳及陪席法官陳靜茹組成合議庭調(diào)查。國民黨委托律師陳明,王金平委托律師許英杰陳述意見。

  由于黨籍喪失證明書已送至臺灣選務機構,王金平委任律師許英杰撤回假處分部分內(nèi)容,并提出緊急處置,請求臺北地院立即禁止臺灣“立法院”注銷王金平的“立委”名籍,以及在處分裁定前,暫準王金平繼續(xù)行使國民黨黨員職權。

  許英杰說,臺灣“立法院”下周二就要開議,包含服貿(mào)協(xié)議、核四“公投”、臺當局總預算等重大議案均在審理中,若此時讓王金平下臺,恐造成社會動蕩不安。

  許英杰表示,臺灣其他政黨黨團也發(fā)函給臺灣“立法院”,希望暫緩處理臺當局“中選會”注銷王金平“立委”名籍。

  陳明指出,王金平曾打電話給臺當局“前法務部長”曾勇夫及臺灣“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這是不爭的事實,此行為屬關說還是關心,“見仁見智”,但是否損害司法?臺北地院須考慮。

  “哪一造更須受法院保護?”,陳明指出,臺北地院須考慮王金平“立委”、“院長”身份重要,還是維護司法公信力重要?請求臺北地院審酌后,駁回王金平之訴。

  許英杰說,國民黨在缺乏證據(jù)的情況,推論王金平涉關說,還撤銷黨籍,但反觀臺北市議員賴素如及臺當局“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曾因涉貪遭收押、起訴,但僅遭國民黨停權,國民黨對王金平處分顯然不合理。

  他在庭上拿出平面媒體民調(diào),強調(diào)國民黨撤銷王金平的黨籍,對黨的傷害才是最大。

  陳明則指出,對方委任律師有此主張,是否間接承認王金平有違反黨紀?司法機關對人民團體內(nèi)部懲戒,只要不違反風序良俗或強制禁止規(guī)定,應該盡量加以尊重。

  陳明表示,若用民調(diào)作判決依據(jù),那法院就可廢除,直接用民眾公審,法院存在唯一的目地就是實現(xiàn)法律正義。

  合議庭并未當庭做出裁定,審判長張瑜鳳諭知全案“候核辦”,擇日再做出裁定。(中國臺灣網(wǎng) 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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