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國臺灣網  >   新聞中心  >   本網快訊  >   正文

臺灣319槍擊案要犯唐守義被認定11件罪 重判10年

2013年10月09日 10:02 來源:中國臺灣網 字號:       轉發(fā) 打印

  中國臺灣網10月9日消息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319槍擊案的槍彈制造者唐守義,今年初從大陸押解返臺受審,即不再爆料與319有關內幕,還坦承檢方起訴的27件販賣槍彈案。臺南地方法院密集審理,認定11件有罪,法官未依證人保護相關規(guī)定輕判,還重判10年徒刑,并科罰金60萬元(新臺幣,下同)。

  唐守義因涉及319槍擊案的槍彈制造,2005年8月,被前檢察官王森榮依違反槍炮彈藥管制條例等罪起訴。但在臺南地院審理時,法官認為檢方起訴內容,并未認定唐守義與319有關,遂裁定交保,未料唐棄保逃到境外。

  同年9月,唐還從澳門隔海郵寄爆料光盤給媒體,指控說是檢察官要他離開臺灣,并特別強調他與同案關系人的筆錄,都是與檢調事先套招,陳義雄與他都是替死鬼,陳水扁身上的彈痕,也不是他制造的槍彈所造成的。

  不過今年初,唐守義從大陸被押解返回臺灣,即閉口不再亂爆料。今年3月,臺南地院即密集針對此案開庭,唐一反過去在境外的爆料,對檢方起訴他27件販賣槍彈案,全都承認,而且每次開庭,都特別提醒法官要依證人保護相關規(guī)定減輕其刑。

  臺南地院調查,唐守義坦承,他從2002年8、9月間,就和已經死亡的張新潔,在新北市泰山區(qū)锠隆公司利用車床制造子彈,再購入仿貝瑞塔玩具手槍,回臺南市永康區(qū)等地改造,并以每把3到5萬不等價碼,陸續(xù)販賣給吳旻景、陳柏彰等11人,再流入他人手中。

  不過針對檢方起訴的27件販槍案,因有16件并未查扣槍彈,雖然有唐守義坦白,但法官仍認為證據不足,只認定11起有查扣槍彈的案件有罪。雖然檢方也請求依證人保護相關規(guī)定減輕唐守義的刑期,但法官認為,唐2004年8月在高雄市被警方查獲時,即被查獲手槍和子彈,此部分已無法減輕其刑。

  臺南地院因此依連續(xù)販賣槍彈罪名,判處唐守義有期徒刑10年,并科罰金60萬元。本案仍可上訴。(中國臺灣網 周劍)

:
    關于我們 | 本網動態(tài)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lián)系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絡傳播視聽節(jié)目許可證0107219號
    中國臺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