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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周刊》對不實報道致歉 吳敦義:勿再陷害忠良

2014年01月16日 10:07 來源:中國臺灣網(wǎng) 字號:       轉(zhuǎn)發(fā) 打印

  

  最新一期的《壹周刊》用一整頁篇幅,針對4期有關(guān)吳敦義的報道刊登道歉暨澄清啟事。(圖片來自臺媒)

  中國臺灣網(wǎng)1月16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國時報》報道,最新一期的《壹周刊》用一整頁篇幅,針對572、582、590、599等4期有關(guān)吳敦義的報道刊登道歉暨澄清啟事,并說明這4期報道內(nèi)容與事實不符。吳敦義昨(15)日受訪時說,這是遲來正義,終于撥云見日,讓他如釋重負(fù),并希望媒體不要再陷害忠良。

  全頁道歉暨澄清啟事

  昨日出刊的第660期《壹周刊》在目錄頁旁刊登全頁《道歉暨澄清啟事》,針對572期《吳敦義主導(dǎo)夢想家決策》、582期《吳敦義大樁腳拿陳啟祥1000萬》、590期《吳敦義急撥公帑補助小姨子》、599期《吳敦義私會竹聯(lián)幫大老》相關(guān)造成吳敦義名譽受損與困擾,鄭重澄清并致歉。

  對于大動作刊登道歉啟事,《壹周刊》社長裴偉解釋,《壹周刊》于“夢想家”一案敗訴,被要求更正,在與對方律師談判過程中,對其它幾起爭訟案子,決定一并澄清。所涉官司已正式和解。

  夢想家案敗訴 求和解

  吳敦義昨受訪時表示,外界對他長期檢驗,無論擔(dān)任縣長、市長、臺當(dāng)局“行政院長”,他帶領(lǐng)的團隊,包括他本人、“部會”首長、市縣政府局處長,從來沒有一個人涉嫌貪瀆不法。我不是只有自己干凈,我要我的首長、重要的主管都一定要干凈。

  吳敦義說,他擔(dān)任過記者,也擔(dān)任過社論主筆,知道新聞自由及尊嚴(yán)非常重要,但也希望少部份媒體工作者一定要謹(jǐn)慎查證。要大公無私,才能做好第四權(quán),不要顛倒黑白,混淆視聽,否則有時候就會陷害到忠良,這是何等不公道。

  媒體追問與《壹周刊》的官司是否和解?吳敦義解釋說,既然《壹周刊》已全面更正、鄭重道歉,那應(yīng)該要讓官司告一段落。

  刊老柯報道昨也道歉

  此外,《壹周刊》去年5月2日曾報道《民進(jìn)黨染黑 派系大老分拉四海幫天道盟入黨 主席選戰(zhàn)成黑道角力》,內(nèi)容有關(guān)柯建銘推薦黑道入黨,《壹周刊》昨也刊登道歉啟事。

  柯建銘對此也做出肯定,并指若其它媒體報道涉及嚴(yán)重誹謗,他會提告。(中國臺灣網(wǎng) 周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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