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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尊重各地“異地高考”標準不同

2013年01月12日 13:54 來源:新京報 字號:       轉發(fā) 打印

  “異地高考”應同時照顧當地人口和外來務工人員利益

  教育部部長袁貴仁日前表示,雖然“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的標準各地并不一樣,但教育部“完全理解,也充分尊重”。"

  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通常意義上包括“異地中考”和“異地高考”,而公眾比較關注的是各地的“異地高考”方案。

  在日前舉行的全國教育工作會議上,袁貴仁強調,今年各地要落實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的辦法。

  他表示,現在各地標準不一樣,教育部完全理解,也充分尊重,方案對當地居民和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利益都要照顧,要制定合理、合法、合情的門檻,爭取多數人認同”。

  目前,除西藏沒有明確“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辦法”(下稱“異地高考”),其余30。▍^(qū)、市)不同程度地公布了方案。

  此前,國務院辦公廳轉發(fā)文件要求,各省份“原則上2012年年底”公布“異地高考”方案。

  西藏教育廳負責人接受央視采訪時也表示,由于情況特殊,現在方案還在制定過程中,今年會出臺相關方案。

  據悉,目前北京、上海、廣東等11省不同程度地對考生父母提出了社保要求。

  8個省份并未明確提出父母或監(jiān)護人的工作要求,有6個省份未提及父母或監(jiān)護人住所要求。

  同時,多數省份還對學生的學籍門檻提出了要求,云南、甘肅、內蒙古、新疆等西部地區(qū)還對考生或父母提出了戶籍限制。還有些省份對異地戶籍生只開放了高職層次的高校報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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