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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名同姓被誤抓 男子獲國家賠償111.90元

時間:2009-11-05 09:15   來源:重慶晚報

  前日傍晚,在廣東高要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完成解除取保候?qū)徥掷m(xù)后,含冤被抓12天的綦江男子李家橋,還收到了高要警方的口頭致歉和國家賠償,終于徹底洗清冤屈。

  因為同名同姓同籍貫的緣故,“綦江男子李家橋”一度為“江津男子李家橋”在廣東省高要市犯下的交通肇事逃逸罪行背了黑鍋,結(jié)果被高要警方誤抓,羈押進看守所12天。所幸經(jīng)過反復(fù)調(diào)查,高要警方抓獲真正肇事逃逸者。

  李家橋表示,抵達高要后,當(dāng)?shù)鼐綄ζ浜┍涣b押予以了國家賠償——前后共計12天,每天賠償金額為111.90元。此外,當(dāng)?shù)鼐竭對他和家屬兩度抵粵的交通食宿費用,給予了賠付。最后,對方對“誤抓”一事,向他進行了口頭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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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張曉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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