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 | 時政 | 本網快訊 | 兩岸 | 國際 | 港澳僑 | 熱點新聞 | 大陸縱覽 | 社會 | 財經 | 教育 | 軍事 | 科技 | 傳媒 | 奇聞趣事 | 新聞發(fā)布會 | 新聞人物

上門女婿8年后遭遇婚變 索要10萬元“勞務補償”

時間:2010-03-25 09:03   來源:重慶晚報

  當了8年的上門女婿,他遭遇婚變,妻子提出了離婚,“我是任勞任怨當了這么多年的上門女婿,沒有功勞也有苦勞。”他以自己為女方家里做了不少事為由,要求女方支付這么多年來的辛苦費10萬元。昨日,奉節(jié)縣法院針對這起比較離奇的離婚案件所作出的生效判決也是態(tài)度鮮明,準許兩人離婚,但上門女婿提出的10萬元巨額索要請求則不行。 

 

  長期猜疑引發(fā)婚戀糾紛

  2001年,奉節(jié)男子姚某入贅到鄧家,當起了上門女婿。直到第二年,兩人才到婚姻登記機關補辦了結婚登記;楹螅δ撤驄D未生育子女,夫妻感情也是一般。直到2005年,姚某夫婦才收養(yǎng)了一女嬰,但他們并未到當?shù)孛裾块T辦理收養(yǎng)登記手續(xù)。

  兩人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姚某總是懷疑妻子小鄧與第三者有不正當男女關系,為此兩人經常發(fā)生爭吵。2008年,兩人的關系出現(xiàn)惡化,并在當?shù)卮逦瘯闹鞒窒逻_成了離婚協(xié)議。但后來,雙方又在親朋好友的規(guī)勸下和好。

  因為姚某的心結始終無法解開,為此,他仍然經常以妻子小鄧有無第三者,和其他男子有來往,而與小鄧爭吵不休。

  上門女婿索要勞務補償

  最終,小鄧決定和姚某徹底了斷這段感情。去年底,小鄧作為原告,將丈夫姚某起訴到奉節(jié)縣法院,請求法院判決準許他們離婚。同時,小鄧表示自己愿意撫養(yǎng)女兒,并提出可以不要求姚某來承擔女兒的撫養(yǎng)費。

  長期的猜疑、爭吵,讓姚某也很苦惱,面對妻子的離婚訴訟,他也表示同意。然而在庭審中,姚某卻意外提出:離婚可以,但自己在鄧家當了這么多年的上門女婿,為鄧家做了不少的事情,因此女方方應補償他這么多年來的辛苦費。姚某還算了一筆賬,聲稱自己在外打工多年所掙的錢全部交給了女方,而且在家里也干了許多活,要求小鄧補償自己在當上門女婿期間的勞務費、辛苦費10萬元。

  勞動系義務補償不支持

  面對姚某的要求,小鄧在驚訝之余也明確告知,“這是不可能的事情,家里的財產可以對半分,但要另外給錢不可能!毙∴囘說:“我要撫養(yǎng)還沒長大的女兒,都沒有要你出一分錢,你倒好,還喊我倒拿錢。”

  承辦法官認為,小鄧提出的離婚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guī)定,法院予以支持。對于小鄧提出撫養(yǎng)女兒的請求,法院認為,因其未到民政部門辦理相關收養(yǎng)登記手續(xù),所以,法院對子女的撫養(yǎng)問題不作處理。同時,法院還對兩人婚后的共同財產進行了分割。

  而對于姚某提出的勞務補償問題,法院審理認為,姚某在婚后為了家庭所付出的勞務,系法定的夫妻義務;姚某要求女方補償勞務費、辛苦費的請求,目前在法律上也找不出什么依據來,法院最終不予支持姚某的請求。(唐中明 陶波 王一)

  新聞鏈接

  入贅前簽了協(xié)議 索勞務費也不行

  為確保婚姻穩(wěn)定,河南省章丘男子張某簽訂協(xié)議并攜保證金入贅高家,婚后夫妻不和,雙方離婚時因協(xié)議中的保證金歸屬及男方勞務費問題產生爭執(zhí)。2008年6月,章丘法院判定雙方協(xié)議違反婚姻自由,為無效協(xié)議,高某全額返還張某3000元保證金。

  2006年1月,張某到女方高某家做上門女婿,為確保雙方關系穩(wěn)定,婚前女方提出要男方張某付3000元誠意保證金,若雙方相處和睦,則十年后如數(shù)退還。如男方反悔,扣留保證金后離開;如女方反悔,則要向男方支付自招贅之日起的勞務費。張某與高某簽訂了協(xié)議,同年5月,二人結婚。

  然而,婚后雙方不和。今年3月,高某訴至法院要求與張某離婚,張某稱如果高某執(zhí)意離婚,則要按協(xié)議返還保證金,并向其支付兩年來的勞務費。

  法官認為,雙方婚前簽訂的保證金協(xié)議,表面上看是雙方自愿簽訂,但實質上是對原被告雙方結婚自由和離婚自由的雙重限制,因此該份協(xié)議應屬無效,高某收取的保證金應全額返還張某,張某提出的勞務費請求也不支持。

  我有話說

  如果提出離婚的是有過錯方,而無過錯方不同意離婚,也不提起損害賠償?shù),可以在離婚后一年內單獨提起損害賠償。但《婚姻法》明確規(guī)定,只有以下幾種情形,無過錯方可以有權請求損害賠償:重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實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本案顯然一條都不符合,法院肯定不支持男方的賠償請求。

  ——賀天強 重慶森達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

  記得今年兩會就有委員提出,要“實行家務勞動工資化,切實保障女性權益”,承認女性所從事之家務勞動的價值,特別是那些全職太太在家庭中付出的勞動。這是否也意味著那些上門女婿——全職做家務的女婿們也可以有撐腰的地方了?

  ——網上鄰居 網友

  這個男娃兒有點扯喲,又沒得女方出軌的證據,竟然拿苦勞來作賠償條件。如果這都可以的話,那從今天開始我也該整個賬本記個賬:給老婆倒了多少次洗腳水,做了多少頓飯,買了多少次菜……全部記起,不然離婚的時候拿不出證據。

  ——巴哈鳥 網友

  上門女婿本來就苦,受人臉色不說,很多人確實是低聲下氣、任勞任怨的為女方付出一切,離婚了,誰來保障他們的權利?往往因為他們是男人,這一點遭到了忽略。我覺得他要求賠償沒有什么不可以,畢竟是女方提出的離婚。

  ——卡迪拉克 網友

點擊更多新聞進入新聞中心 社會新聞 經濟新聞 教育新聞

編輯:張曉靜

相關新聞

圖片

本網快訊

熱點新聞

奇聞趣事

兩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