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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舉報官二代遭跨省拘捕 僅獲賠3000元

時間:2011-01-12 11:11   來源:新華網(wǎng)

  警方此前口頭承諾賠償精神損失3萬元 王鵬擬向法院提出裁決申請

  《舉報“官二代”同學公務員招考舞弊,男子遭跨省抓捕》追蹤

  甘肅省圖書館職工王鵬舉報“官二代”同學遭寧夏警方跨省拘捕一案(早報2010年12月1日A18-A19版曾作報道)近日再生波瀾。

  昨天,王鵬代理律師周澤告訴早報記者,寧夏吳忠警方已背棄賠償3萬元精神損失的承諾,決定只支付王鵬3000元“精神撫慰金”。目前,王鵬家屬正與律師協(xié)商,并將于未來三四日內決定向法院提出裁決申請。

  去年11月23日,吳忠市公安局利通分局刑警趕赴蘭州,以涉嫌誹謗罪名義,將在甘肅省圖書館工作的助理館員王鵬刑事拘留,并關押在吳忠市看守所。此前,26歲的王鵬曾多次以郵寄舉報信或網(wǎng)絡發(fā)帖形式,舉報其大學同學馬晶晶在2007年寧夏回族自治區(qū)公務員招考中舞弊。而馬晶晶父親馬崇林系寧夏扶貧辦副主任,母親丁蘭玉系寧夏吳忠市委常委、政協(xié)主席。

  這起因舉報“官二代”同學遭跨省拘捕的案件,一時成為全國輿論關注的焦點。2010年12月2日深夜,寧夏吳忠市市委、市政府通報糾正了這一起錯案,在解除對王鵬刑拘的同時,對負有責任的利通區(qū)公安分局局長何澤祥、政委汪紅東予以免職處理。次日,吳忠市公安局副局長吳海波與王鵬代理律師周澤達成口頭協(xié)議,同意在支付王鵬1003.44元國家賠償?shù)耐瑫r,另外賠償3萬元精神撫慰金。該案基本平息。

  然而,出人意料的是,一個多月后,吳忠市警方悄然反悔了。

  王鵬父親王志昌昨天告訴早報記者,昨天9時許,王鵬所在的圖書館典閱部主任徐雙定來電稱,日前吳忠市利通公安分局派人赴蘭州欲向王鵬送達一份賠償通知,決定賠償3000元精神撫慰金,“如不服,可上法院!

  王志昌說,由于王鵬目前在家休養(yǎng),尚未接到賠償通知。但王鵬及其家人不會接受利通警方的賠償決定。

  “人的自由和尊嚴是無價的,一開始甚至考慮要1元錢,來進行象征性的賠償。但王鵬一家在這件事上有很多花費。所以綜合考慮,我們提出了3萬元的賠償!

  截至早報記者發(fā)稿時,吳忠市公安局副局長吳海波的電話一直處于無人接聽或關機狀態(tà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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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聞回顧】

  寧夏跨省刑拘案始末:被拘者舉報官二代同學3年

  2010年12月3日中午,陽光熱烈照耀著吳忠市。在一名警察及同事陪同下,王鵬坐上了開往甘肅蘭州的越野車。十天前,王鵬被寧夏吳忠市公安局利通分局的刑警拘押至此,理由是涉嫌“誹謗罪”。報案的,是王鵬昔日大學同窗馬晶晶。11月30日,《南方都市報》率先披露這一事件后,在國內引發(fā)軒然大波——“舉報”、“誹謗”、“跨省刑拘”、“官二代”、“公務員考試”等詞匯聚集在一起,引發(fā)了輿論熱議,吳忠警方備受指責……

  寧夏警方稱跨省拘留舉報者案未受官員指使

  2日22時許,吳忠市利通區(qū)公安分局副局長宋繼忠與兩名民警來到王鵬的代理律師周澤的住處,向其送達了對王鵬的《刑事賠償決定書》。王鵬及其代理律師周澤認為,在給予王鵬刑事賠償金的基礎上,還應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3萬元。吳忠市公安局新聞發(fā)言人、副局長吳海波表示,公安機關已經(jīng)收到《刑事賠償復議申請書》,并將盡快研究決定,依法作出賠償決定……

  寧夏吳忠調查跨省拘捕案是否存在刑訊逼供

  寧夏吳忠市警方召開新聞發(fā)布會,目前負責主持吳忠市公安局利通分局工作的市公安局副局長吳海波表示,吳忠市政法委已經(jīng)牽頭成立調查組,與市局和利通分局紀委一起,對“王鵬遭跨省刑拘案”是否存在刑訊逼供等違法亂紀行為進行了聯(lián)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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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許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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