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9_210*60
關鍵詞:
中國臺灣網(wǎng)  >   新聞中心  >   大陸  >   社會

菜攤檔主因一把白菜打傷顧客 賠償11萬元

2017年03月14日 09:28:36  來源:廣州日報
字號:    

  廣州日報訊 (全媒體記者王其琪、龍成柳 通訊員黃彩華、方錦妍)因發(fā)現(xiàn)顧客在挑菜時有小白菜的菜葉掉落了又沒買走,大朗鎮(zhèn)一家菜攤檔主張某父子一怒之下將這名男顧客打傷。案發(fā)后,張某父子向受傷顧客賠償了11萬元,獲得對方諒解。昨日,記者從東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獲悉,張某父子因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半,緩刑1年半。

  男子張某及其父母姐姐一家四口,在大朗鎮(zhèn)大井頭村菜市場經(jīng)營賣菜生意。父子二人分開擺攤。2016年3月10日9時許,顧客王先生與妻子來到張某所在的菜攤檔位,挑選小白菜。在挑選過程中,小白菜有菜葉掉落。張某看了,認為是王先生夫婦在挑菜時任意剝掉菜葉,要求對方把菜買下來。王先生則認為,這菜葉是自己掉的,并非他們故意剝掉,拒絕購買。張某和王先生因此吵起來,并引發(fā)肢體沖突。后張某在菜攤上隨手拿起一把西瓜刀,欲砍王先生,幸好被張母和在場其他攤位檔主攔住并將刀奪走,王先生夫婦趁機離開。

  但當王先生走了十幾米后,張某從后面追趕上來,在附近賣菜的張父亦聞訊趕來,父子倆一起攔住了王先生。張某即對王先生的頭部等部位拳打腳踢。

  民警接報后趕赴現(xiàn)場,將張父抓獲。經(jīng)法醫(yī)鑒定,王先生的損傷為輕傷一級。案發(fā)后,雙方達成賠償協(xié)議,張某父子對王先生賠償了11萬元,王先生對張某父子表示諒解。

  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張某父子結(jié)伙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一人輕傷一級,其行為已構(gòu)成故意傷害罪。法院視其犯罪情節(jié)及認罪態(tài)度,遂作出上述判決。

[責任編輯:韓靜]

塔城市| 安岳县| 达尔| 囊谦县| 桂平市| 湄潭县| 铜梁县| 临汾市| 平利县| 靖边县| 光山县| 平乐县| 新和县| 东山县| 含山县| 当涂县| 河北区| 佛山市| 留坝县| 沂源县| 郁南县| 黔南| 大兴区| 揭东县| 延安市| 宣威市| 巧家县| 蒙山县| 肥东县| 永清县| 丰原市| 石门县| 南昌县| 商丘市| 珠海市| 许昌市| 义乌市| 沂水县| 和龙市| 日土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