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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文強案或異地審理 首批四個涉黑案全部審完

時間:2009-10-16 08:40  來源:新京報

  謝才萍認為自己屬聚眾賭博,首批四個涉黑案昨日全部審完,均未當庭宣判

  新京報訊 昨晚10時30分,謝才萍團伙涉黑案庭審完畢。至此,重慶涉黑涉惡系列案首批開庭的4個涉黑案,全部審理完結(jié),均未當庭宣判。

  昨日,謝才萍在庭審現(xiàn)場多次表示,承認開設賭場聚眾賭博的犯罪事實,但否認這一犯罪事實構(gòu)成“組織和領導黑社會性質(zhì)組織罪”。楊天慶、劉鐘永和李義等團伙頭目,也是基本承認涉嫌的犯罪事實,而否認涉黑。

  12日至14日,楊天慶、劉鐘永、李義、謝才萍等4個團伙涉黑案相繼開庭審理。其中,李義團伙和謝才萍團伙因涉及被告多、涉嫌犯罪事實多,庭審都持續(xù)了兩天。 

  重慶市高院目前沒有發(fā)布四案宣判的明確時間,對于第二階段將開庭審理的涉黑案,也沒有明確的開庭時間表。

  重慶方面有消息稱,文強案極可能異地受審。未經(jīng)官方證實的消息是,文強案目前還沒進入訴訟程序,如果開庭,文強可能被押往鄰近省份貴州審理。

  - 庭審現(xiàn)場

  警員“保護傘”稱遭誘供

  一警員稱兩天兩夜沒睡覺“只好那么說”

  法庭上,被控為涉黑團伙“保護傘”的原黃泥磅派出所警員甘勇昨日稱,自己遭到誘供。

  檢方訴稱,根據(jù)甘勇在公安機關(guān)的供述,其身為黃泥磅派出所刑警,收取團伙的賄賂后多次為該團伙通風報信。甘勇被抓獲后承認,是他通風報信所致。

  昨日庭審時,甘勇當庭翻供,稱自己當時這么交代,是因受到了誘供。

  “當時給我弄材料的民警說,只要我承認自己通風報信,就可以放了我!备视抡f。

  法官質(zhì)疑:甘勇身為警員,應該知道在供述材料上簽字后是有法律效應的,不可能會這么容易被誘供。甘勇稱,自己當時兩天兩夜沒睡覺,被迫承認通風報信。

  昨日,還有一名被告人當庭翻供,稱此前交代自己毆打他人也是受到誘供。該被告稱,當時天氣炎熱,只有按照審訊警員的意思說,他們才能讓他舒服點。

  謝才萍“情人”表示認罪

  律師稱其“涉世未深,誤入歧途”

  昨日,多次被公訴人稱為謝才萍“情人”的羅璇,在自我辯護階段只說了一句話:“我對我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認罪伏法!

  羅璇的律師用“涉世未深、情感錯位、誤入歧途”總結(jié)了羅璇的行為,并稱羅璇本性善良,主觀惡性小,社會危害性不大,請求法院判處其緩刑。

  法庭上,謝才萍只要有機會說話,都會為羅璇辯護。

  部分被告稱“女老大”講義氣

  更多被告認為她有“威名”是因“背景硬”

  昨日庭審中,有部分被告表達了對謝才萍的敬重,稱謝很講義氣。

  被告認陳曉容、黃冬梅都說謝才萍為人很講義氣,甚至有一名被告稱是因謝為人耿直才跟著她開賭場。早期謝才萍在稅務所工作時,得到的評價也是很耿直、很講義氣。

  不過,多數(shù)被告稱謝才萍在“道上”威名遠播,更重要的是因“她是重慶市公安局副局長文強的弟媳,因此她開的賭場都沒人來查。”

  - 案情揭秘  

  謝才萍藏匿點系被成員供出

  謝才萍曾被警方列為“網(wǎng)上逃犯”,在逃一年之久。警方一直未公布最終如何抓捕到謝才萍。前晚9時許,庭審現(xiàn)場,被告人趙波爆出內(nèi)幕:他被警方抓獲后,得知謝才萍在逃,提供了謝才萍藏匿的地點。

  這一信息,得到了重慶警方和檢方的認可。昨日法庭上,重慶檢方認為趙波提供了謝才萍藏匿地點,屬立功,提請法庭量刑時給予考慮。

  “女老大”被指曾要砍人手腳

  被告人唐勇稱謝才萍曾要砍人手腳。

  他稱,2008年的一次,警方到賭場調(diào)查,因有人報信,成功躲避。第二天,他看到謝才萍在走廊上拿著一張紙條,上寫一個號碼。謝才萍對手下說:“這是舉報電話,快去查一下,查到是誰一定要砍手砍腳!”

  對于這一指控,謝才萍表示只是讓人去查是誰,沒說過要砍手砍腳的話。

  另一被告人唐家政稱,謝才萍為人霸道,他退股之后不讓他到其他賭場玩。有一次威脅他,讓他在十分鐘內(nèi)離開,“否則有生命危險”。謝才萍當庭否認:“我決沒有說過這種話,我謝才萍不是這種人!”

  - 庭審焦點

  “聚眾賭博”還是“黑社會”?

  控辯雙方庭上激辯,謝才萍認為自己不構(gòu)成“黑社會”

  昨日下午,謝才萍團伙涉黑案進入控辯雙方辯論階段,雙方就該團伙是否屬于黑社會性質(zhì)組織展開激烈的爭論。

  控方 他們就是黑社會

  公訴人依據(jù)判斷“黑社會”的四個特征,并結(jié)合被告的犯罪事實,分析認為,謝團伙就是一個黑社會性質(zhì)組織。

  公訴人稱,謝團伙中謝才萍作為領導者和組織者,其他18名成員作為主要骨干,開設賭場,組織嚴密、分工明確,符合黑社會性質(zhì)組織的組織特征。

  該團伙開設的賭場,每天利潤3萬元左右,除分紅外,還給成員發(fā)工資。該團伙利用非法所得,繼續(xù)在其他地方開設賭場獲利,這也符合黑社會性質(zhì)組織的經(jīng)濟特征。

  該團伙采取暴力手段,非法拘禁欠賭債的賭客金某,此外還毆打和非法拘禁便衣警員,這些事實則符合黑社會性質(zhì)組織的行為特征。

  最后,公訴人認為,該團伙先后3次賄賂十余名警員,這是對國家基層司法執(zhí)法人員的政治滲透,危害巨大;賭場還使百余家庭受害,嚴重破壞經(jīng)濟社會生活秩序,這些事實則符合黑社會性質(zhì)組織的控制特征。

  辯方 我們只是聚眾賭博

  針對檢察機關(guān)的指控,19名被控涉黑的被告及辯護人進行了辯護,都表示基本認可被指控事實,但是這些事實正好證明,該團伙只是開辦賭場聚眾賭博的非法團伙,而非黑社會性質(zhì)組織。

  謝才萍及辯護律師都承認開辦賭場的犯罪事實,但是不承認構(gòu)成組織和領導黑社會性質(zhì)組織罪。

  其辯護律師認為,謝才萍開辦賭場后,其股東是松散、自愿參加的,沒有任何幫規(guī)、家法,被告的19名“涉黑成員”,都只是在賭博時臨時聚集,并沒有固定的組織,也沒有固定場所,沒有嚴密的組織,也沒有固定成員。

  此外,賭場的非法所得,確實用于開工資和分紅,但并非是給固定的成員定期發(fā)放,而是干活就發(fā),不干活就沒有。

  辯護律師辯稱,非法拘禁都是偶然發(fā)生的,并沒有事先謀劃,而且基本是事出有因。第一次是因為金某欠賭債,在追回賭債后謝等人當即釋放了金某。而毆打和非法拘禁警察,也是偶然發(fā)生的,且最初并不知道其就是警察。

  律師認為,該團伙只是聚眾賭博,沒有稱霸一方,也沒有壟斷任何行業(yè)和經(jīng)濟領域,不構(gòu)成黑社會性質(zhì)組織的控制特征。(褚朝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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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王曉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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