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商品交易所加快了焦煤合約的推進步伐。26日,大商所正式發(fā)布通知,公開征集焦煤合約的制定交割倉庫(廠庫)。
此次焦煤指定交割倉庫(廠庫)征集的地域范圍為:天津港、連云港、日照港、京唐港、青島港等地港內倉庫以及河北、山東、山西等地焦煤生產企業(yè)。其中,焦煤主要集散地京唐港、天津港、青島港、日照港、連云港等地設立指定交割倉庫,在焦煤主產區(qū)山西設立焦煤廠庫。
根據大商所此次通知,其對交割倉庫提出明確的財務和庫容方面的相關條件,此外還要求廠庫申請人的生產能力應到達交易所的要求。此次征集截止時間為3月15日。此后,大商所將進行考察。
業(yè)內人士認為,結合此前大商所發(fā)布的焦煤合約及相關規(guī)則內容公開征求意見建議,此次公開征集指定交割倉庫應為大商所加快推動和籌備焦煤合約上市交易的重要一環(huá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