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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環(huán)保官員借治理PM2.5等尋租百余萬受審

2015年03月30日 08:31:00 來源:新京報 字號:       轉發(fā) 打印

  新京報訊 (記者張媛) 在紀檢部門狠剎“四風”頑疾時,北京市環(huán)境保護宣傳中心原主任張寶森因持有10張消費卡被查,進而被查出利用北京舉辦綠色奧運、北京宣傳PM2.5治理等尋租百余萬。昨日上午,張寶森因涉嫌貪污、受賄在海淀法院受審。

  卸任時帶走40張購物卡

  去年4月,北京市紀委通報了13起違紀違法案,其中一起就是“2014年4月8日,北京市環(huán)境保護局離退休干部服務中心原主任張寶森因貪污、占用公物行為被北京市紀委給予開除黨籍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已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昨日檢方披露的證據材料,更詳細地揭示了張寶森“落馬”的細節(jié)。原來,張寶森從2003年12月就擔任北京市環(huán)境保護宣傳中心(下簡稱環(huán)保中心)主任,同時從2010年開始兼任北京市環(huán)境保護局離退休干部服務中心(下簡稱離退休中心)主任。2013年上半年,張寶森被調離環(huán)保中心,只做離退休中心的主任,可是他卻把在環(huán)保中心時用公款買的40張城鄉(xiāng)倉儲超市購物卡帶到了離退休中心。關鍵是,他還被發(fā)現(xiàn)“身背”10張知名餐飲娛樂場所的消費卡,紀檢部門掌握線索后跟進,張寶森主動交代了其他事,而后被“雙規(guī)”。2014年3月3日,張寶森被北京紀委審查,同年4月9日被紀檢部門移送檢察機關。

  對檢方指控基本供認不諱

  進入司法程序后,張寶森共被指控8起事實,分別發(fā)生在2008年6月至2013年5月間,其被指控的作案手法包括虛假合同套取公款、主動索要、指使他人辦理消費卡等,公訴機關認為應當以貪污罪、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對此,昨日受審時他基本上供認不諱。不過他的一些辯解,揭示了一個北京普通處級干部的心理,比如因為事業(yè)單位工資低而到處“搜錢”幫屬下發(fā)T恤、發(fā)手機、發(fā)超市購物卡的經過,比如他作為領導如何用公款買一些度假村、高檔場所的儲值卡,進而宴請其他外地、外單位的領導。

  庭上,張寶森的律師也是作罪輕辯護,但他指出,張寶森雖然做了很多有罪供述,但不少都是被查后急于爭取一個好態(tài)度而“攬罪”。由于時間關系,昨日庭審至12時許,審判長宣布休庭,擇日另行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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